关于做好建筑施工开(复)工 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和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复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19〕9号)和《关于加强节后复产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冀安委办〔2019〕8号)要求,筑牢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做好节后开(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节后开(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节后开(复)工时期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节后开(复)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汲取2018年2季度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我省安全生产部署和要求上来。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有针对性的强化工作措施,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开(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开(复)工验收工作计划,明确验收标准,规范验收程序,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验收责任落实到人。要督促、引导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做好开(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对开(复)工现场的管理,对在建工程认真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认真进行验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做到验收不过关,坚决不开(复)工。
三、突出重点,全面排查防控各类风险隐患
各地要结合《河北省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冀建质安〔2019〕1号)和建筑施工专项整治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开(复)工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全面复查,重点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各类安全设施、设备牢固、灵敏、无缺损,能够起到相应的安全防护作用;针对春季天气干燥的特点,加强对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中临时用电以及油漆、稀料、木材、外墙保温材料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储存和使用的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灭火器材,防止发生火灾;对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齐、现场防护不达标、重大专项方案不审查、安全监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项目,坚决不准予开(复)工。对于未通过验收或复查擅自开工而导致发生事故的企业,一律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开(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新进、转岗工人比例较高,施工人员仍然沉浸在节日气氛中,安全意识淡薄,易出现因抢工期忽视人员安全教育等问题,因此做好开(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尤为重要。一要组织召开一次全员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进行安全责任承诺和安全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安全交底工作,明确开(复)工后的安全注意事项。二要对新进场员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培训考核,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三要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再培训再教育。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各岗位人员到岗到位,确保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监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
五、严格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全国“两会”期间,各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积极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要做到准备充分、救援快速、指挥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和事故造成的损失。要建立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遇重大情况,要果断处置,及时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全国“两会”期间,各市要加强对本地区建筑施工的安全督导检查,并于3月18日前将“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含工作安排、检查项目数、发现隐患、下发隐患整改或停工整改通知书数量)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期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部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联系人及电话:索朝晖 0311-87805368
邮箱:suozhaohui2008@163.com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