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1-27 14:03:16
- 发布者:河北海滨建工集团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房管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石家庄市园林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抗震防灾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好工程建设抗震设防工作是防范和减轻地震灾害的有效措施。根据省领导指示,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确保工程抗震防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抗震防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地震是严重威胁人类安全的自然灾害,具有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危害面广、准确预测难等特点。我省是地震多发省份,做好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十分重要。各地主管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抗震防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全面提升综合抗震防灾能力的工作方向,坚持分级负责、相互协同的工作机制,主动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进一步提高做好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城乡建设抗震防灾的监管,扎实推进抗震防灾各项工作,着力提升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努力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加强领导,健全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机制
各地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抗震防灾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抗震防灾有关规定,落实抗震防灾各项管理措施。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把做好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列入本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思想重视、组织有力、责任明确。各地主管部门要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定时定责定人,细化实化措施;要建立台账制度,做到有据可查,使各项抗震防灾工作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各地主管部门要制定当地城乡建设抗震防灾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抗震防灾工作机制,扎实有序推动此项工作不断深入。
三、严格设防,提高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能力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抗震设防是防御与减轻地震灾害最积极、最有效的手段。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建房屋建筑的监督管理,把抗震设防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建设单位要对建设工程抗震设计、施工的全过程负总责,参建单位要对抗震设计、施工质量负相应的主体责任。新建房屋建筑必须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防,不得降低抗震设防标准。对随意降低抗震设防标准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结论是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审查的必要依据,凡初步设计未通过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的,不得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审查。
四、统筹安排,开展既有房屋建筑抗震性能排查
既有建筑物的抗震普查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主管部门要制定计划,将既有房屋建筑的抗震能力作为城市老旧危房安全性能普查的重要内容,做好未设防老旧危房的排查和鉴定工作。要利用现有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勘察设计单位等社会技术力量开展城市老旧房屋安全排查鉴定工作。对排查鉴定的危险房屋逐一登记,制图做表,建立台账,实施清单制、责任制管理。重点地区老旧危房,能够纳入城市危旧房屋改造的,应及时加以解决;能够纳入棚户区改造的,要在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可行的基础上优先予以安排。
五、持续推进,做好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工作
各地主管部门要把抗震防灾作为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指导,不断推进农村住房抗震设防工作。要结合农村实际,在村镇建设规划和建设中落实抗震设防措施,有条件的村镇应编制抗震防灾专业规划。要加强对村镇建设抗震设防质量管理,农村基础设施、公共建筑、中小学校和统建住宅等工程必须按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抗震设计和施工。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力度的同时,统筹落实农房抗震改造各项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自建民居的技术指导,开展村镇建设抗震防灾示范工程,向农民提供经济实用、安全美观、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优秀住宅设计方案,逐步提高农村民居的抗震设防质量。
六、严格把控,做好市政工程抗震设防工作
各地主管部门要深入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抗震设防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切实把抗震设防贯穿于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设全过程。加强城市桥梁、供水、供气、排污等生命线工程的抗震防灾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抗震设防质量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标准,认真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防专项论证工作。要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防工作的监督管理,对本行政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执行抗震设防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抗震设防措施落在实处。
七、积极推动,抓好减隔震技术推广应用
实践证明,减隔震技术能有效减轻地震作用,提升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能力。各地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减隔震技术对提升工程抗震水平、推动建筑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减隔震技术研究和实践成果,有计划,有部署,积极稳妥推广应用。位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含8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或地震灾后重建阶段的新建3层(含3层)以上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建筑,应优先采用减隔震技术进行设计。鼓励重点设防类、特殊设防类建筑和位于抗震设防烈度8度(含8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区的建筑采用减隔震技术。对抗震安全性或使用功能有较高需求的标准设防类建筑提倡采用减隔震技术。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政策支持,积极组织减隔震技术的宣传和培训,做好相关知识普及。
八、健全地震应急预案,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为做好地震应急工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各地主管部门要在做好城乡建设抗震防灾工作的同时,认真总结各地地震灾害应急反应的经验教训,积极进行地震应急准备,抓紧制定或修订地震应急预案。预案应按照震时应急、抢险救灾、应急恢复、避震疏散、恢复重建等环节进行制定或修订,做到统一指挥、分工协作、有力推进、高效运行。预案制定或修订后,要按照职责及任务分工,主动作为,做好各项应急准备,确保抗震救灾应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