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沧建〔2018〕112号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立即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市区各有关单位:
2018年11月28日零时41分,张家口市河北盛华化工厂厂区外运输车辆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截至2018年11月28日晚9时许确认死亡23人,受伤22人。事故发生后,河北省委书记王东峰、省长许勤高度重视,并立即作出重要批示。11月29日组织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各单位深刻汲取教训,在全省范围内立即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为严格落实住建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工作部署,市住建局决定立即在全市住建系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紧急行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省、市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要求、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落实系统各级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包联、“一个台账、四个清单”、暗查暗访、追责问责工作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常态化、科学化、制度化发展,依法严格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促进我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大排查大整治时间和重点
(一)排查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
(二)排查整治重点
1、建筑施工领域
(1)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各级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重点检查《沧州市住建系统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部署落实情况,尤其是《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政府2号令)和《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的宣贯和执行情况、建设主管部门领导包联责任制和暗查暗访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建设主管部门“一台账、四清单”和施工单位“一台账、三清单”的建立落实情况、建设主管部门日常执法检查情况和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等。
(2)冬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检查建设主管部门冬期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冬期施工计划和冬期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备案情况、各方责任主体冬期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冬期施工用电管理、消防安全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尤其是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明火取暖和私拉乱接电器情况等。
(3)安全生产专顼整治情况。检查《住建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培训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方案》、《沧州市2018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沧州市住建系统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沧州市安监办关于立即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执行情况,尤其是起重机械专项排查整治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宣贯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建设主管部门危大工程台账及相关记录情况,施工、监理单位现场监督、旁站及带班检查情况,危大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核、审批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论证情况等。
2、物业管理领域
(1)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消防、电梯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和日常巡查,相关安全专业人员配备、培训情况。
(2)高层消防及各类房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楼道乱堆乱放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损坏消防设备、违规使用电器、电梯的行为制止和报告公安、消防、质监等管理部门情况。
(3)物业服务企业是否与专业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并严格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及时、认真做好电梯维护保养,及时消除电梯安全事故隐患;对交付使用时间长,消防、电梯设备已出现老化情况的住宅小区和办公场所的检查、检测情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可能危及业主人身安全的电梯的处置情况。
(4)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
3、房屋使用安全领域
全面开展城市和农村危旧房屋、玻璃幕墙、地下车库、老旧围墙使用安全排查工作,对排查鉴定出的危险房屋、玻璃幕墙、地下车库、围墙逐一登记,风险评估、制图做表,建立台账,实施清单制、责任制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
4、其他行业领域
对于大型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及彩钢板建筑群居房等建构筑物,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点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同时,系统各级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办公场所、职工食堂用电、用气、消防等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排查整治。
三、工作要求
(一)认识再提高,全面安排部署。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提高思想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当前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敏感性,结合本地实际和冬季严寒干燥、寒潮大雾增多的特点,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级各单位要结合《沧州市住建系统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沧建〔2018〕84号)工作部署和包联责任分工,持续深入开展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级各单位也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迅速研究部署,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时间、责任、措施,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全覆盖、无盲区。
(二)责任再明确,迅速开展工作。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省政府令〔2018〕2号)、《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冀建安〔2018〕31号)要求,督促各单位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工作,合理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管控重点、部门和人员,建立安全风险管控信息台账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立即在本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清单和事故隐患治理台账,做到“六查六看”,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住建主管部门。除对生产过程实体安全进行全面自查外,还要对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职业卫生等各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排查不留死角、隐患整改到位。
(三)执法再强化,严厉“打非治违”。在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督导检查计划,结合正在开展的《沧州市住建系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沧建〔2018〕110号)工作部署,立即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和督查,确保不留死角。严格落实督查责任,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坚持“零容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四)统筹再安排,加强信息报送。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攻坚行动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认真学习、理解、掌握“一个台账、四个清单”的具体含义,按照《沧州市住建系统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沧建〔2018〕84号)要求,每周五上午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典型案例和统计报表报市住建局安委办。2019年4月1日前,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将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开展情况总结报市住建局安委办。
联系人:赵凤琦 联系电话:8698672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