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城管局(城管委):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建办市〔2018〕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