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第二次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承德、唐山、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2018年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冀建办人〔2018〕11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省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评价工作近期已经组织一次。针对此次考核财政专项经费有限,对各市参考人数实行总量控制,部分地市报名人员未能安排参加考核,企业需求仍然较大的情况,同时考虑网络系统问题导致的个别考核场次考生未能正常完成考核需补考的实际,定于12月上中旬组织第二次考核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全省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石家庄、承德、唐山、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考生报名及具体考务组织工作。
对已参加首次考核、但因受网络系统问题影响考核成绩未合格的考生安排进行补考(其中定州市130人、承德市81人、石家庄市2172人,合计2383人)。补考人员在完成企业报名后,不必到市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资料审核。
考核岗位、考核方式、报名条件及流程、资料审核及考核管理等要求均按照《通知》有关规定执行,其中:2018年度已安排考核(不含补考人员)、有违纪黑名单和问题证书记录的人员不得申报本次考核。
本次考核评价工作由省财政专项经费统一保障,不收取报名、考核费用。
二、考核地市
本次考核开考考区为:石家庄市、承德市、唐山市、邢台市、邯郸市、定州市、辛集市。
三、考核安排
(一)石家庄市。11月28日-12月3日,企业组织统一网上报名;12月5日,市建设主管部门完成考场安排并编制准考证号;12月6日至考核前,企业自行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12月10日-12日进行考核。
(二)其他六市。11月28日-12月5日,企业组织统一网上报名;12月6日前,市建设主管部门完成资料审核;12月7日,市建设主管部门完成考场安排并编制准考证号;12月8日至考核前,企业自行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12月15日-20日进行考核。各市具体考核时间详见“河北省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核管理系统”报名须知。
四、有关要求
(一)通过对专项经费进行测算,二次考核根据各地首次考核报名情况,结合标准化考点规模,对各市参考人数进行统一调控(见附件)。其中:石家庄市考区仅安排2172名补考人员报名,承德市及定州市的补考人员与新申报人员同时报名,但应优先安排补考人员参加考核。如石家庄市补考人数未达上限,我厅将剩余经费酌情调剂至其他市,具体事宜由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与有关市及时沟通协商,请有关市建设主管部门妥善组织好企业的报名考核工作。
(二)各市建设主管部门请于考核评价结束2日内,将考核资料和考场全程视频录像资料报送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人:张 静 0311-87903290
康利华 0311-87805250
附件:2018年住建领域现场专业人员二次考核各考区参考人数上限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