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沧州市国土资源局
10月22日上午,沧州渤海新区召开进一步加强闲置土地处置暨严格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加快项目开工建设推进会议。旨在全面落实好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助力沧州渤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加快沿海强区、壮美港城建设。
沧州市委常委,渤海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张国栋出席会议并就闲置土地问题提出意见:一是要增强闲置土地整治的紧迫感。关于闲置土地如何处理,国土资源部有明确规定。整治闲置土地是法律的硬性要求,也是省市的明确要求,我们的土地闲置问题比较突出,必须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而且时间紧迫,要把多年遗留的闲置土地问题迅速解决,否则就要严肃问责。闲置土地的整治也是新发展理念的客观要求,必须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高质量发展之路,过去粗放式的占有生产要素之路已走不通,必须树立正确的整改理念,主动迅速整改闲置土地问题。二是要树立依法用地的理念。有的单位对闲置土地的相关规定毫无认识,这是不行的,国土资源部对闲置土地有详细的规定,建设用地是用来搞建设的,不是用来投资增值的,不合理的使用反而会蒙受损失,所以大家必须树立正确的用地理念。三是主动整改闲置土地问题。闲置土地问题,没有任何人可以担责任,这是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面对存在的问题,相关单位要主动申请收回,讲明面临的具体问题,开工的要达到30%以上且要符合规划。相关单位要主动整改,快速行动起来,避免蒙受损失。四是要严格落实到位。如果落实不到位就要层层追责,不仅要落实,还要制定时间节点,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这样才能对上级相关部门交代,沧州渤海新区才能在这次大督导中不被问责。
沧州渤海新区党工委委员,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李华峰主持会议并提三点要求:一要认清形势、抢抓机遇。二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三要建立机制,形成常态。
沧州渤海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刘兆忠宣读了《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沧州渤海新区国土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沧州渤海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太龙宣读了《沧州渤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沧州渤海新区国土资源局关于严格按土地出让合同落实违约责任的意见>的通知》。
河北海伟兰航化工有限公司、沧州正元化肥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中捷产业园区负责人作表态发言。
沧州渤海新区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杜建新,沧州渤海新区党工委委员张振民,沧州渤海新区党工委委员、南大港产业园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刘国林、沧州渤海新区调研员黄瑞强出席会议。
沧州渤海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