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物业服务企业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根据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冀双随机办〔2018〕6号)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8年度物业服务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各市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小区进行检查,检查比例不低于5%。
二、检查内容
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设施、电梯设备维护、保养和日常巡查是否到位,有限空间作业、电器设备运行及高空作业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三、时间安排
2018年10月,各市组织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检查,11月5日前将检查情况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18年11月-12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随机派出检查组对各市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结果处理
各市对物业服务企业检查结果分为符合要求和不符合要求,检查结果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相关规定进行通报,并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各市对检查结果为不符合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责令限期(不超过三个月)进行整改,对检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五、有关要求
(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本次核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采取现场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和走访业主等方式进行。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检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安排有关人员配合现场检查。
(三)检查人员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核查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规定。
请各市指定1名人员作为联络员。联络人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电话)于9月30日前报送省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联系人:张博鸿
邮 箱:zbh@hebjs.gov.cn
传 真:0311-87800618
电 话:0311-87807040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