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实行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季度统计报表制度
- 发布时间:2018-09-07 16:13:07
- 发布者:河北海滨建工集团
省安监局全面实行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季度统计报表制度
为准确掌握各地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状态,有效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科学合理制定安全培训政策措施,省局近日印发“冀安监管人〔2018〕207号”文,自2018年第3季度开始,全省实行安全生产培训季度统计报表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季度报表分为综合报表和专项报表两大类,主要涵盖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安全培训以及培训机构、考试机构工作开展情况等。按照文件要求,每个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各市局按照职责分工向省局报送上个季度的安全培训报表,季度报表必须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为确保安全生产培训季度统计报表制度有效落实,省局要求每个市安排人员专项负责,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市年度安全生产培训专项考核中,对迟报、漏报、错报、谎报安全培训报表有关数据信息的,视情节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取消年终安全培训单项评优资格并全省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