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培训季度报表工作的通知
转自: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冀安监管人〔2018〕20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全监管局、雄安新区安全监管局:
为准确掌握各地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状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科学合理制定安全培训政策措施,省局决定,自2018年第3季度开始,实行安全生产培训季度统计报表制度,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报表类别:安全生产培训季度报表分为综合报表和专项报表两类。综合报表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综合报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综合报表》《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综合报表》《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综合报表》《安全生产培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综合报表》等5种,专项报表包括《安全生产培训情况专项报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考试通过率专项报表》《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通过率专项报表》《特种作业人员考试通过率专项报表》《安全生产考试与收费情况专项报表》等5种。详见附表。
二、主要内容:包括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考试有关情况,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有关情况,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有关情况,安全培训执法监督检查有关情况,培训机构安全培训开展情况,企业“三项岗位”人员考试通过率情况以及安全生产考试与收费情况等。
三、职责分工:各市局负责填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综合报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综合报表》《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综合报表》《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综合报表》《安全生产培训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综合报表》《安全生产培训情况专项报表》《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通过率专项报表》《特种作业人员考试通过率专项报表》《安全生产考试与收费情况专项报表》的绿色部分。省局安科中心负责填报综合报表和专项报表的10种所有表格。具体要求详见附表中的备注。
四、报送时间:每个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各市局按照职责分工向省局和省局安科中心报送上个季度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安全培训报表。每个季度结束后15日内,省局安科中心按照职责分工对各市安全培训报表进行审查汇总并向省局报送上个季度的安全培训报表。每个季度安全培训报表中有关数据需由有关县(市、区)向各市局上报的,由各市局自行确定报送时间,但不得延误向省局和省局安科中心报送。
请各市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培训季度报表上报工作,安排人员专项负责统计上报,并在2018年9月15日前将相关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省局备案。报送的季度报表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真实反映本地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实际。省局已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市年度安全生产培训专项考核中,对迟报、漏报、错报、谎报安全培训报表有关数据信息的,视情节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取消年终安全培训单项评优资格并全省通报。
请各市将此文件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及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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