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安全生产“一个台账、四个清单” 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冀安委办〔2018〕6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王东峰书记在九届省委第106次常委会扩大会议上指示精神和省政府领导具体工作要求,推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全省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冀办传〔2018〕55号)精神全面落实,省安委办于8月20日至24日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建立“一个台账、四个清单”情况进行了专项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周密组织专项抽查
省安委办高度重视专项抽查工作,按照省政府领导具体指示要求立即进行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专项抽查组。省安委会副主任宋文玲组织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对专项抽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省安委办成立13个“一个台账、四个清单”专项抽查组,于8月20日至24日,对13个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进行了专项抽查。二是突出抽查重点。专项抽查明确了抽查部门和重点行业领域。重点抽查安监、公安、住建、交通、工信、教育、文化、商务、水利、农业、卫生、质监、旅游等部门;重点抽查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建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学校、商场、医院、水库、农业机械、旅游景区等行业领域重点企业。三是严格抽查流程。省安委办坚持从严、从实、精准的工作原则,制作了《“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建立情况汇总表》《“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建立情况汇总详单》和《抽查情况记录表》,细化抽查项目。明确规定抽查数量,每组抽查不少于2个市直部门、9个县直部门和9家不同类型企业。严格随机抽查,采取抽签方式确定被查县(市、区)、部门和企业名单,对抽查结果逐项记录,列出问题清单。
二、全省建立“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基本情况
为掌握全省建立“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基本情况,省安委办组织各市县按照《“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建立情况汇总表》和《“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建立情况汇总详单》,对市县两级政府部门、高危行业企业、其它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建立“一个台账、四个清单”情况进行了自查。按照各市自查情况统计,截至8月24日,全省13个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295个市直部门全部建立,完成率100%;3036个县直部门中,3031个部门建立,5个未完成,完成率99.8%;7687家高危行业企业中,7549家建立,138家未完成,完成率98.2%;8515家其它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中,8277家建立,238家未完成,完成率97.2%。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各市都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石家庄市召开大排查大整治调度会,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承德市召开视频会议对“一个台账、四个清单”相关工作进行专门培训。秦皇岛市对工作进度不快、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督办。廊坊市将“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建立和填报情况作为督查暗访的重要内容。沧州市开展“一个台账、四个清单”专项抽查,督促指导部门和企业抓好落实。衡水市按照工程管理理念推进建立“一个台账、四个清单”,明晰时间表和路线图。邯郸市按照“逐网格、全覆盖、无遗漏”要求,对全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普查摸底,责任到人,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定州市召开4次调度会,督促部门和企业完善“一个台账、四个清单”。
三、专项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为检查核实各市自查情况,省安委办13个抽查组严格按照“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工作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共检查13个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42个市直部门、149个县直部门、121家生产经营单位,发现部门问题644处,企业问题268处(各市问题清单见附件)。通过专项抽查发现,部分市县对“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工作仍未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仍然浮在表面,建立的台账清单不符合要求,与实际工作脱节,一些市县自查统计不严格,统计情况与实际不符。主要表现为:一是一些部门和企业对“一个台账、四个清单”不够重视,台账清单未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如:石家庄市商务局、承德市交通局、保定市交通局、廊坊市安次区码头中心卫生院、高碑店市金川乐器箱包制造有限公司、沧县医院、故城县天利燃气有限公司、邢台县前南峪旅游景区、河北白洋淀荷花大观园有限公司等,这方面问题比较突出。二是一些部门案件查办清单、违法企业处罚清单、追责问责清单为空表,执法问责力度有待加强。部分行业部门虽然开展了督查检查,发现了不少问题和隐患,但依法进行处罚和问责的力度不大。如:石家庄市住建局、石家庄市城管委、秦皇岛市住建局、廊坊市工信局、廊坊市旅游委、沧州市质监局、邢台市交通局、定州市交通运输局等。石家庄市、承德市、唐山市、廊坊市、保定市、衡水市、邢台市、定州市、辛集市等有执法权的县直部门也不同程度存在上述现象。三是部分企业没有将“一个台账、三个清单”工作与日常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紧密结合,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内部追责问责不到位。如:石家庄市鹿泉区北国商城、张家口市宣化区古城建筑公司、秦皇岛市卢龙县双益麟化有限责任公司、唐山市唐百集团北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衡水市河北佰特橡胶有限公司、邯郸市魏县烟花爆竹专营批发中心、辛集市河北飞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等普遍存在此类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在全省建立安全生产“一个台账、四个清单”是省委、省政府的明确要求,是促进各级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履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责任,实现安全生产闭环管理的有效手段。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针对专项抽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确保“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全面落实到位。
(一)举一反三,全面整改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对照专项抽查发现的问题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同时,要举一反三,立即在本辖区开展“一个台账、四个清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整改类似问题,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确保各部门“一个台账、四个清单”100%建立健全,各生产经营单位“一个台账、三个清单”100%建立健全。
(二)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台账清单质量。立即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一个台账、四个清单”专题培训,按照《省安委办关于进一步落实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工作的提示函》(冀安委办函〔2018〕67号)精神进行逐项讲解,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思想认识,统一和规范“一个台账、四个清单”格式内容,明确和细化填报要求,准确把握各表格之间逻辑关系,切实提高台账清单质量。
(三)严格督查,加大问责力度。将落实“一个台账、四个清单”情况作为督查执法、暗查暗访的必查内容,对不按照要求建立“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工作迟缓、流于形式的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要会同与法制部门建立安全生产执法质量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各相关行业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依法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惩戒措施。
(四)严格执法,督促企业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责任。要组织开展企业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专项执法检查,对不按照要求建立风险管控清单或隐患治理清单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通过严格执法推动工作落实。
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将问题整改情况于9月14日前报省安委办。联系人:杨锴,0311-87803931,电子信箱:hbajx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