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报送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
治理行动有关信息的通知
各县(市、区)、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安委办: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县(市、区)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治理行动期间遇到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现就报送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信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前一阶段各县(市、区)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自查自改和阶段性集中整治情况工作总结。
(二)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周工作总结。
(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
二、报送时间
(一)2018年8月31日前,报送前一阶段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自查自改和阶段性集中整治情况工作总结及统计表。
(二)自9月份开始实行周报告制度,即每周五下班前报送本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和统计表。第一次周报送时间为2018年9月7日,以此类推直至2018年12底。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前一阶段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自查自改和阶段性集中整治情况工作总结不少于1500字,今后的周工作总结不少于1000字。工作总结要突出本县(市、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的典型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和特色,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
(二)各县(市、区)所报送的专项治理行动统计数据要真实、准确。省、市将在下一步督导检查期间,对各地所报送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
(三)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及信息报送。上报的相关数据和信息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以传真形式报送省局。
(四)市安委办对各县(市、区)报送的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汇总后,将每周一上报省局。
(五)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减少和避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要亲过问、亲自调度、亲自督促,并组织开展严格的执法行动,要把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为各科(股)室执法检查的必查内容,一旦发现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要从严处理,确保本地专项治理行动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联系人:陈景旭 李建升
联系电话:0317—8699011, 8699080(带传真)
电子邮箱:czaqpx@126.com
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8日
附件:
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内容 |
发现主要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
本周数据 |
累计数据 |
规范完善考核发证管理 |
安全培训 |
发现问题(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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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整改(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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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考核 |
发现问题(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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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整改(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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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发证 |
发现问题(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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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整改(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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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专项
执法检查
情 况 |
生产经营单位 |
执法检查(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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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主要问题 |
伪造证件(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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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证件(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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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改证件(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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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证件(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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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上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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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档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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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处罚 |
暂扣证件(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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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证件(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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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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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整顿(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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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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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培训机构 |
执法检查(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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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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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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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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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机构考点 |
执法检查(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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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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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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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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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假冒特种作业证违法行为情况 |
非法伪造变造买卖证件 |
查处非法制售窝点(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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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伪造证件(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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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假冒网站(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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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堵非法网站(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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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并移交问题线索(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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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制假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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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捕制假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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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