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建〔2018〕78号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房管局)、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作为民生行业,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物业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也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发现、移送“强行买卖装修建筑材料”、“勾结社会闲散人员滋扰业主”等多条不法行为线索。各单位要按照“边扫边治边建”原则,结合前期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提高认识程度、发挥职责作用、强化工作措施,继续深入摸排线索、加强协同配合处理,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全市物业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上级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市物业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前一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回顾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巩固扩大战果、加强协同配合,坚定不移地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二、进一步广泛宣传发动。各级主管部门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按要求在小区公共宣传栏以及楼道、梯位、厅堂显著位置张贴宣传通知,采取投放信报箱、客服前台摆放等方式发放宣传资料,进一步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利用业主短信群、业主微信群、LED屏、小区广播等进行专项宣传,向群众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态度和决心,提高业主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民参与共同扫黑态势。
三、进一步深入排查线索。各级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力度,一是主动出击,变坐在机关“等线索”为主动出击“找线索”,深入物业服务小区对宣传发动、线索摸排等工作情况进行督导;二是扩大范围,通过梳理近年来本系统发生的违规经营、信访投诉、行政处罚等案件,将涉黑涉恶线索摸排与日常监督检查、投诉接待处理相结合,重点针对“沙霸”、“勾结社会闲散人员滋扰业主”、“以暴力手段阻碍物业项目正常交接”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挖掘涉黑涉恶问题新线索,
四、进一步加强协同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及时将摸排发现的线索上报公安机关、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对于涉事企业,采取媒体曝光、信用惩罚、招投标限制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
五、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各级主管部门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全面查找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结合舆论宣传发动、线索排查汇总、案件处理结果等工作情况,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做好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加强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严格规范管理和重点监控,在物业服务领域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