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单位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于8月8日前发送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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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4日
全市住建系统做好接受人大联动监督
工 作 方 案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全省住建系统做好接受人大联动监督工作方案》和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联动监督的工作方案》,为做好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开展三项重点工作联动监督、评议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开展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联动监督、评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工作为契机,紧紧围绕监督评议内容,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发现解决问题和有效改进工作,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砸实责任,落实任务,夯实成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二、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成立接受人大联动监督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建峰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苑世峰 党组副书记、调研员
高培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玉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增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润海 副调研员
成 员:吕卫东 办公室主任
孙 炜 人事科科长
潘国锋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科长
孙可进 村镇科科长
赵欣怡 市场科(科技负责人)
张建华 建设市场稽查大队主任
孔 涛 建筑节能办公室主任
张树华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温和民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郝国华 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主任
白文阁 质安科负责人
王景智 行政审批科副科长
杨立明 办公室(法规负责人)
工作专班设三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负责汇总起草我局报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关综合报告,协调宣传报道、信息上报等工作。(组长:吕卫东,成员:杨立明、贺庆新、王佳)
(二)专项工作组。负责对各县(市、区)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导,征集、汇总、转交各渠道反馈的意见建议并督办,撰写专项工作报告,提供宣传信息,及时报送综合协调组。
1.扶贫脱贫攻坚组。(组长:孙可进,成员:郜巍巍、王长华)
2.大气污染防治组。(组长:张树华,成员:白文阁、孟凡文)
3.优化营商环境组。(组长:王景智,成员:邢春发、孙伟)
(三)监督问责组。对工作不力单位通报问责。(组长:潘国锋,成员:郭勇、米茂盛)
三、联动监督自查内容责任分解
(一)推进扶贫脱贫攻坚工作。(责任领导:张润海,牵头科室:村镇科)
1.落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计划,推进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支付到户等情况。(责任科室:村镇科)
(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领导:马增印,牵头科室:安监办)
2.落实施工扬尘治理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培育“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基地”等情况。(牵头科室:安监办)
3.加强建筑节能工作,推行居住建筑执行75%节能标准,推进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等绿色建筑建设等情况。(责任科室:节能办、市场科(科技))
(三)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责任领导:苑世峰,牵头科室:行政审批科)
4.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互联网+”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清单制度,持续优化审批流程,推进“最多跑一次”等情况。(责任科室:人事科、行政审批科、稽查大队、安监办)
5.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清单和监管计划,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和裁量标准,推行文明执法等情况。(责任科室:办公室(法规)、稽查大队)
6.规范各地房屋交易业务,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实现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有效衔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等情况。(责任科室: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7.加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设,健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建设标准体系,落实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和评价标准等工作。(责任科室:质安科、节能办)
8.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受理和处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制度等。(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
四、时间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8月上旬)。印发工作方案,对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部门开展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自查自纠活动进行部署。
(二)查找问题阶段(8月上旬至9月中旬)。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通过主动查找、走访人大代表、召开企业座谈会、设立意见征集箱、电子邮箱等渠道,深入开展问题自查,广泛收集人大代表、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找准关健问题和问题症结,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结果清单,逐项整改落实。
(三)问题整改阶段(9月上旬至11月下旬)。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同级人大常委会转交的问题和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深入分析原因,找准工作短板和制度上的薄弱环节,做到举一反三,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限时办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对本系统的整改督导,定期不定期公布整改进展情况,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问责,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开展建章立制工作,建立健全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筹指导全市住建系统配合做好联合监督和自查整改工作。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制定自查工作方案,对照各项重点工作,逐条逐项落实责任。要加强对下级部门业务指导、工作督导。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都要明确1名分管同志负责本单位自查和整改工作,同时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与上级部门进行工作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