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务必认真落实各项防汛措施和应急预案,以临战状态,全力做好各项汛期安全防范应对工作。
进一步强化主汛期、暑期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加大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和大型机械设备等进行隐患排查治理,严防暴雨造成的基坑、暗挖隧道雨水倒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深入排查建筑工地宿舍、工棚、仓库等重点位置存在的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严格控制安全距离。遇有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要做好预警信息发布,提前采取措施对工棚、围栏、塔吊、脚手架、工地围墙等设施进行加固,及时撤离人员并停止相关作业。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检查和管理。要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的管理和整治,对可能造成积水受淹的低洼地区、下凹式立交桥、铁路涵洞等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落实应急抢险人员,及时检修泵站,配备移动强排设备,防范触电、坠井等安全事故。提前对大型户外广告、大树等进行支撑固定,防止出现广告牌匾倒塌脱落、树木倒伏伤人伤物情况。
加强城市公园等游乐场所和相关设施安全监管。督促城市公园内大型游乐设施运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风险且不能及时治理的,要果断关停并发布公告,防止人员误入造成伤害。加强对城市易积水区域老旧房屋和地质灾害多发点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村镇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房屋所有权人、管理人、使用人切实落实安全责任,确保村镇农房使用安全。对已确定为危房的,要实行动态监管,密切关注风险变化,防范倒塌事故发生。对不能继续使用的危房,要指导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停止使用,妥善安置相关群众,并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