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轮次强化督查火力全开 1.8万人进军重点区域防污治污
沧州环保
为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推进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环境部决定于2018年6月-2019年4月,在重点区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
李部长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各项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尤其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启动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个月在北京胜利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全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了系统部署和安排。李干杰要求,全国生态环境部门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李干杰指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任务,必须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勇气、攻城拔寨的拼劲,坚决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三年见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向党中央和人民群众交一份合格答卷。
从具体操作看,就是要打赢蓝天保卫战、扎实打好碧水保卫战、着力推进净土保卫战,具体任务就是要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等七场标志性重大战役,开展好落实《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等四个专项行动。
重中之重
李干杰强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重中之重是打赢蓝天保卫战,要抓紧出台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
紧紧扭住“四个重点”,即重点防控污染因子是PM2.5,重点区域是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和汾渭平原,重点时段是秋冬季和初春,重点行业和领域是钢铁、火电、建材等行业以及“散乱污”企业、散煤、柴油货车、扬尘治理等领域。优化“四大结构”,就是要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四项支撑”,就是要强化环保执法督察、区域联防联控、科技创新和宣传引导。实现“四个明显”,就是要进一步明显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
李干杰指出,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督查,不是“运动式”“一阵风”,而是新的长效机制,不是要求“一刀切”,而是要精准治污,根本目的是要帮助地方党委、政府发现环境问题,进而解决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相关地方要根据生态环境部统一部署,抽调精兵强将参加督查工作。接受督查的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转变思想,把督查作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契机,积极配合开展督查工作。全国其他地方也要根据本地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督查。
新的长效机制
6月8日,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视频会上强调,针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督查,不是“运动式”“一阵风”,而是新的长效机制,不是要求“一刀切”,而是要精准治污。其根本目的是要帮助地方党委、政府发现环境问题,进而解决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
此次强化督查是环境部新的调整和工作模式的优化,既在宏观层面抓综合协调、顶层设计,又能在微观层面强化执法、落实责任。
李部长坦言:“有些问题是块区域的,有些是历史遗留的,有些问题盘根负责,单靠地方解决不了,需要借助我们(强化督查)的力量去推动解决。”
八个重点
李干杰强调,开展2018—2019年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既定部署,要推广好、学习好、应用好2017—2018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积累的丰富经验,持续做好各项督查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不搞眉毛胡子一把抓,聚焦“四个重点”,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力求实现重点突破,从而带动整体推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力求多效。盯紧突出环境问题,以有利于减少污染排放、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利于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导向,开展强化督查工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多赢。
三是紧盯关键,压实责任。关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把发现的问题直接交办地方政府,并持续跟踪问效,层层传导压力。
四是拉条挂账,清单管理。要细化环境污染治理任务,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严格实施销号制度,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小。
五是统一指挥,合力攻坚。坚持全国生态环境保护一盘棋,根据工作需要,从全国生态环境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统一调配使用,开展强化督查和交叉执法。
六是科技支撑,创新手段。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成因和治理科技攻关,充分发挥外派专家组咨询作用,利用好网格化监管手段,有效提高督查工作效率,精准发现问题。
七是公开透明,依靠群众。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及时公开交办问题和问题整改情况,充分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
八是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积极宣传督查工作进展和典型,营造积极正面的社会舆论氛围,凝聚广泛的社会共识和攻坚力量。
强化督查的目标
生态环境部将对“2+26”城市总体安排200个左右的督查组,汾渭平原11个城市总体安排90个左右的督查组,每个督查组由3人组成,主要从地方环保系统和生态环境部直属单位抽调。第一阶段有200多个督查组,每组3-4人;第二、三阶段有290多个督查组,每组3-4人;还预留了100多个特别机动组,因此此次强化督查共动用约1.8万人(次)。
进一步督促重点区域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要求,继续加强区域联防联控,深化综合治理,加大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持续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通过大规模、集中式督查达到实战练兵目的,促进全国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交流,提高业务能力水平,打造一支环境执法铁军。
强化督查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指标、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围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4项重点任务,检查“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情况、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情况等13项督查任务。
强化督查工作方式
一、统一调度指挥。生态环境部专项督查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统一负责指挥、调度、协调强化督查工作。
二、开展精细排查。对“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各县(市、区)开展驻点督查,紧盯问题排查。对长三角地区4省市派特别行动组,开展机动式督查,确保问题排查到位。
三、及时交办问题。排查发现的问题,由专项办审核后,采取下发电子督办单的方式,第一时间向各城市推送,增强交办时效性。每轮次督查结束后,统一汇总后印发正式督办函,送各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抄送各相关省份人民政府及环保厅(局)。
四、核查整改情况。每两轮督查结束后,安排一周时间,由督查组对之前交办问题进行核查,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五、实施公开约谈。根据督查情况,对工业企业环境违法问题集中、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整体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且大气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的城市,进行挂牌督办或公开约谈。
六、严肃量化问责。针对大气污染严重、重污染天气频发、环境质量改善达不到时序进度甚至恶化的城市,适时开展中央环保专项督察。第二阶段起,生态环境部将就污染防治攻坚战各专项行动,统筹制定量化问责办法,完善细则,严格实施。
强化督查时间
强化督查将从2018年6月11日开始,持续到2019年4月28日结束。
第一阶段(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8月5日),共4个轮次。对“2+26”城市“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部督办问题整改以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规定的其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热点网格、群众投诉举报,重点发现新的涉气问题。
第二阶段(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11月11日),共6个轮次。对“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开展全面督查,排查工业炉窑、矿山治理、小火电淘汰、“公转铁”落实、扬尘治理及秸杆焚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各项任务及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阶段(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4月28日),共11个轮次。重点督促“2+26”城市、汾渭平原11城市、长三角地区落实秋冬季减排措施,排查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
每个督查组现场督查2周,共安排21轮次督查。
“2+26”城市总体安排200个左右的督查组,汾渭平原11个城市总体安排90个左右的督查组,长三角地区以安排特别行动组为主,开展不定期督查。
强化督查范围
(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含辛集)、唐山、保定(含定州)、廊坊、沧州、衡水、邯郸、邢台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济宁、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含巩义)、新乡(含长垣)、鹤壁、安阳(含滑县)、焦作(含济源)、濮阳、开封市(含兰考)(以下简称“2+26”城市)。
(二)汾渭平原11城市包括山西省吕梁、晋中、临汾、运城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咸阳、宝鸡、铜川、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这是汾渭平原11城市首次纳入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三)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
尽管2017年底“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任务已圆满收官,但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之路仍任重道远。当前,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继续改善,但个别地区污染仍然较重。京津冀地区仍然是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最差的地区,河北、山西、天津、河南、山东5省(市)优良天气比例仍不到60%,汾渭平原更是近年来大气污染不降反升,反弹比较厉害的区域。
此次大规模强化督查的全面展开,显示了政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心”,为“美丽中国建设”的推动做出了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