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北省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 “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4 发布部门:宣教中心 冀安委办〔2018〕3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委会,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河北省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
河北省2018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广泛开展宣教活动,推进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深化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2018年6月1日至30日,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层面同时开展。6月1日,各级安委办采取广播电视讲话、署名文章和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改革开放40年来安全生产工作成就,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内容。各级党政领导采取广播电视讲话、署名文章和参加专题活动等方式,带头进行宣讲解读。各级行业监管部门负责人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主题宣讲。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组织开展本单位主题宣讲活动。各级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家进千企”活动,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媒体、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
(二)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统一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全省咨询日活动主会场设在石家庄市,省安委办与石家庄市政府联合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组织在当地广场、公园、企业、学校、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开展宣传咨询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和安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通俗易懂地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现场接受群众举报。启动“安全进万家、幸福你我他”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和“河北省全民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安全知识,两项活动分别到7月15日和12月底结束。
(三)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以《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等政策法规为重点宣传内容,借助安全生产新闻发言人、理论专家、通讯员、网评员和监督员、相关媒体、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同时,利用教育培训等时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进行宣贯。
(四)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剖析本行业领域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事故警示教育资料,组织开展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事故教训大家谈等活动。结合本地实际,对风险相对集中的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城镇燃气、冶金、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渔业船舶、水利工程、旅游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组织完善优化预案,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和比武竞赛等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危化企业集中区域和承担应急救援重点任务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活动,检验提高应急处置工作能力。
(五)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年”部署要求,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煤气、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高温熔融、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事故易发区域,突出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粉尘防爆、煤气防控、外包项目作业人员、煤矿超能力生产、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和职业病危害浓(强)度严重超标等重点环节,统筹执法资源,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整治消除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采用多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曝光平台”,及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省、市、县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监管行业领域特点,突出“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道路运输平安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科技活动周安全专题、《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具有行业领域特色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共建共享活动,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三、“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
2018年“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从6月1日开始,到12月底结束,在全省各地市同时开展。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责任落实、科技强安、依法治安等重点内容,开展宣传、采访、报道活动,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各级安委办与本级宣传部门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好五个主题宣传。
一是安全责任主题。组织媒体记者深入重点地区集中报道各地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情况,深化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完善监管工作机制等改革创新举措,以及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机制等工作实施情况,采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
二是典型经验主题。采访报道地方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诚信体系、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宣传、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的落实以及机制改革创新等情况,宣传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
三是科技强安主题。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智慧用电、“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专项行动实施情况;采访调研各地区、各企业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在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运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方式提高安全基础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四是监管执法主题。结合“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组织媒体记者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和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采访,宣传报道好的经验做法,曝光重大隐患和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震慑作用。
五是安全文化主题。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启发干部职工创作安全题材文化作品;组织专业团体和人员,创作一批警示教育影视作品、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经审核后报送省安委办在全省予以交流推广。同时,省安委办选择优秀作品报送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参与全国性评比展播活动。各级安委办要组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安全文化精品展示活动,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安全文化。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建立“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专门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订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组织、指导各项工作开展。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突出主题,务求实效。要在总结前几年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经验基础上,紧紧围绕今年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和内容,引入安全体验、视频直播、影音宣传等方式,增强活动实效。积极探索以活动促工作、以活动保安全、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发挥更大效能。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正面宣传导向,利用各级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报和各类电子媒介,通过安全生产主题采访、在线访谈、现场连线、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播放安全宣传片、公益广告、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形成规模效应,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将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及《2018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各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依据本表进行自评)分别于5月25日前、7月10日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报送省安委办,联络员推荐表随活动方案一并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四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周内相关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省安委办,重要活动信息随时报送(其中,影像资料报送要求:活动期间视频不少于3部,每部时长1-5分钟,主题突出、内容完整、画面清晰,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不少于20幅,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由省安委办汇总上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
联 系 人:潘平 0311-87805082
通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国泰街18号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宣传教育中心
邮 编:050081
电子邮箱:hbaqy2018@163.com
附件:
1、河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小组
2、“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附件1
河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小组
组 长:李 谦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王素文 省政府副秘书长
宋文玲 省安全监管局局长
成 员:贾敬刚 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王廷山 省教育厅副厅长
武志新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宋书强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 平 省国资委副主任
郜世泽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张书华 省总工会副主席
潘利岷 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武志新同志兼任。
附件2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2.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3.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4.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5.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7.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8.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9.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0.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11.加强应急科普宣教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2.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3.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4.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5.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6.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7.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18.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19.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0.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1.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2.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3.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4.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5.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6.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7.宁为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28.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29.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0.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