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和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计划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省“两会”精神,加强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143号),结合各市报送的工作计划,确定2018年全省培训建筑技术工人41864人次、新建农民工业余学校585所、培训农民工86812人次。现将《2018年全省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任务计划》和《2018年全省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计划》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总结经验,力争超额完成2018年度工作任务
2017年,各市积极推动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和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全省共培训建筑技术工人59961人次,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667所,培训农民工79461人次。石家庄、承德、邢台、邯郸市建筑工人职业培训任务超额完成。在建筑工人培训考核工作中,石家庄市针对机构多、监管难的情况,成立由主管局长、人教处和劳务中心组成的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监管方案;邢台市建立“邢台建设培训”微信公众号推送服务信息,专人负责培训效果跟踪调查;廊坊市组织师资互相听课,提升教学水平;邯郸市培训考核过程逐一核实身份证并实施监考老师和巡视员“双核查”,确保培训考核真实有效。在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中,邢台市形成安监站牵头、各职能科室配合的工作合力,明确“五个一”(一个固定场所、一块学校牌子、一份教学计划、一套教学设施、一根网络连线)和“建四挡”(教学、师资、学员、试卷档案)工作标准,取得良好效果。
2018年,各市要再接再厉,借鉴先进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协调解决社会化的建筑工人职业培训机构收费在本地物价部门备案难等问题,认真研究提高建筑工人培训积极性的鼓励和支持政策,强化服务,精准施策,确保完成并力争超额完成今年工作任务,提升我省在全国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工作中的位次。
二、抓实抓严,实现建筑工人培训质量和数量双提升
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质量事关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大局,直接影响我省建筑业做大做强和高质量发展的推进速度。各市要采取有力举措,积极培树建筑类职业培训机构,引导、鼓励城乡青年参加建筑类职业教育培训,提升技能水平,推进建筑类职业教育培训向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加强对建筑工人职业培训考核机构的动态监管,创新培训形式,引导培训机构采用“互联网+职业培训”模式,降低培训成本,为全省积累经验。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变纸质考核为计算机考核,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考核成本。以培训考核机构和主管部门双核验身份证手段为基础,创新监管方式、细化监管措施,强化全过程监管,防止和杜绝替培替考现象。对培训考核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的机构,一经查实,将从“全省建筑工人培训考核机构数据库和名录”中除名,以严核严管确保培训考核工作的高质量。
三、加强管理,推进农民工业余学校高质量创建
做好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是培养新时代高素质建筑工人的有效载体。各市要认真落实农民工业余学校建校要求,进一步明确农民工业余学校设立标准,确保工程项目应建尽建,增加农民工接受教育培训的机会。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建筑施工企业要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督导落实。要针对农民工群体的特点,在培训的通俗性、趣味性上下功夫,丰富学校内涵,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动态掌握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办情况,对学校的教学场所、师资队伍、教学计划以及管理制度等加强监督管理,为农民工搭建良好的学习平台,不断提高农民工的专业技能和胜任岗位的能力。
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建设)主管部门于4月底前将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联系单报我厅。
联系人:朱奕峰(厅人教处) 0311-87903195
谢理杨(省建设教育培训中心) 0311-87903712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4219房间
附件:1.2018年全省建设职业技能培训任务计划
2.2018年全省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计划
3.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联系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