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省建设信息中心 时间:2017-11-20
11月17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会议。会议提出,自2017年11月到2018年6月,在全省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治理行动,解决该项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高农村危房改造综合效果和群众满意度,促进精准脱贫目标如期实现。省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于文学出席会议并部署工作。
会议部署,这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深入梳理查找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存在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认定不准,甚至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的问题;建设管理不到位,甚至违背农户意愿、强制服务的问题;竣工验收把关不严,不及时验收甚至不验收的问题;资金监管不规范,甚至挤占挪用、套取骗取等违规违纪的问题。针对这四类问题,要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纠正治理发现的问题,加强过程管理,完善政策措施。
会议要求,各市负责所辖县市区治理行动的监督检查,省负责对各市治理行动的监督检查,并对县市区按一定比例进行复查。对治理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的,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组织不力、走过场,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负责人的责任。监督检查要敢于碰硬,对造成问题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和干部管理权限,由本单位执纪问责或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
于文学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农村危房改造是实现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要措施,做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至关重要。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专项治理行动。要把专项治理行动与“一问责八清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建立起长效机制,使农村危房改造更加聚焦脱贫攻坚,更好地造福贫困群众。(王宝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