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通知指出,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职责,督促施工企业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两个全覆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施工扬尘达标排放。对不落实防治措施、扬尘严重、超标排放的项目及企业,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综合运用线上检查督导、差别化监管、限期整改、行政处罚、通报曝光等手段,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地要全力推进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设备全覆盖、全联网、全接入建设,确保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按规定应装尽装、联网到位。要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等现代技术手段,及时掌握扬尘排放连续超标项目情况,加强属地建筑工地扬尘监测数据对比分析,切实做到精准管控。
各地应结合行业和施工作业阶段及特点,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推广应用《河北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指导图册》。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抓好施工现场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登记管理,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及时进行信息编码登记,查验环保登记号码标示贴、信息采集卡和信息采集表等信息。督促施工现场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各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当前正值施工高峰期。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园林部门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确保每个工程项目、每个施工阶段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全部纳入监管,形成层层负责、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要严格执法监管,对“六个百分之百”“两个全覆盖”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超标排放的施工工地,属地监管部门要坚决依法责令改正,并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复查台账,实现闭环管理;将屡查屡犯、反复出现扬尘防治措施不落实、超标排放的以及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的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现场检查和视频监控、线上检查等非现场抽查频次,已列入河北省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计划的,取消创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