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通报全省建筑市场秩序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为进一步整顿建筑市场秩序,规范管理建筑市场,自2021年10月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分批组织开展了全省建筑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并于近日通报监督检查结果。
据悉,此次监督执法检查的重点是在冀建筑业企业及各方参建主体的市场行为,主要包括招标投标不规范行为,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施工行为,标后不履约行为,计价活动不规范行为。同时,对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筑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建筑市场问题项目排查、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台账及整改等情况进行了督导。
总体看,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履行建筑市场监管责任基本到位;大部分被检项目的建设单位能够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工程发包相关管理规定,施工单位市场行为符合建筑市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施工活动,依法进行工程分包并加强项目管理人员和现场作业人员管理。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向受检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反馈了检查结果,指出各建设项目存在问题,要求各地、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责成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跟踪落实,限期反馈整改情况;对检查中发现涉嫌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责成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立案调查并依法处理。检查中共下发建筑市场监督检查执法建议书29份,建筑市场监督整改督办单66份。
检查发现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
一是建设主管部门责任压实不到位。各市对各县(市、区)层级指导监督不够,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组织开展检查的频次和抽查项目的比例不高,一些县(市、区)主管部门对属地项目和承建企业的管理失之于宽,日常监督检查较少,查处力度偏软,问题查找不深入。
二是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依然存在。少数建设单位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行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部分建设单位存在违法发包行为;施工单位市场行为不规范,个别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无相应资质的企业,甚至将施工业务直接发包给个人;部分项目的施工单位存在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未及时办理人员变更手续等问题;部分监理单位未能有效履行监理职责。
三是部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负责人不重视企业市场行为管理,内部管理流于形式,守法遵规意识不强,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存在。抽查的企业有22家企业主要负责人或进冀负责人未按要求参加工作会议;个别企业未要求开展自查,未按要求报送企业进冀信息,项目管理不到位。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相关市场主体严格履行基本建设手续,加强内部管控,严格项目管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于2022年上半年对相关市、县管理部门及企业进行督导,强化对部门的层级压力传导,规范企业市场行为。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创新监管手段,持续深入开展建筑市场巡查和执法,加大检查频次和执法力度,将存在问题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推动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制度化、常态化。同时,对此次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认真总结,依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整改通知书》和《执法建议书》,抓好存在问题项目和企业的整改,巩固检查成果,确保整改实效。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对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进行覆盖式自查整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查处态势,持续规范建筑工程承发包活动,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