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执法检查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扬尘污染防治水平,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定于10月中下旬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含消防、职业病防治)和扬尘污染防治执法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等各方责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施工现场管理情况,涉及2020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完成情况,双控机制建设推进和落实情况,安全隐患精准辨识并分级管控情况,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及执行情况,施工升降机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及维护保养情况,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消防、职业病防治、食堂卫生管理等执行情况,以及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情况等。
检查组将赴各地听取工作汇报,查看有关资料,并按照“双随机”原则,随机抽查在建工程项目。
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将责令有关责任主体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整改;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由工程所在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督促限期整改。对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并制作执法检查询问笔录,由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施工现场整改完毕,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复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方面存在问题的,由工程所在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督促限期整改;涉嫌违法违规的,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由当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对于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的工程项目,取消参与创建省、市安全文明工地资格;降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记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