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全省市政类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开始
为加强行业监管,8月4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工作。
通知明确,此次核查范围是注册地在我省的市政公用工程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企业(以下简称“市政类企业”)。省本级核发资质的市政类企业,按不少于企业总量的5%随机抽取核查。各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核发资质的,随机抽取5家(低于5家的全覆盖),定州、辛集市随机抽查2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随机抽取5家。
2019年度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及存在拖欠、涉访情形较多的市政类企业要定向核查。
核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资质情况、企业入库业绩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抽取核查对象、随机选派核查人员核查。
核查分三个阶段进行,8月10日前为企业自查阶段。企业应对照核查内容进行自查,并对资质标准入库业绩进行动态维护。
8月11日至9月15日为市级核查阶段。由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受检企业名单,对其资质情况进行核查。
9月20日至10月25日为省级抽查阶段。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市主管部门的核查结果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市级核查、省级抽查未合格的企业,以及录入业绩存在问题的企业,进行公示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王宝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