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导则》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为完善我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评价体系,规范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使用后评估工作,促进我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高质量发展,我厅制定了《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导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导则
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导则
前 言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发展总布局。国务院、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相继颁布政策对绿色建筑及超低能耗建筑的发展提出要求。河北省地方性法规《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地方性法规对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2020年2月22日河北省政府党组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产业联动的原则,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与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加快我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
河北省于2020年1月份出台了“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0~2025年)”。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为了落实“专项规划”要求和促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高质量发展,完善我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对项目效果进行科学评估,指导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技术的持续进步,编制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导则。
本导则包含评估内容、评估标准、评估程序和评估结论等内容,分为总则、技术依据和评估条件、评估报告、评估内容和计算方法、评估结论、评估程序六章。
希望从事评估咨询服务的广大技术人员,以本导则为依据,正确领会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的方法和意义,为河北省超低能耗建筑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完善我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评价机制和评价体系,规范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使用后评估技术工作,促进我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的高质量健康发展,制定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导则。
2.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是指项目使用1年后,通过标准规定的检测和监测技术手段,采集运行数据,通过标准化折算,与设计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判断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运行使用效果与设计目标的相符性,并给出完善建议的行为。
3.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应坚持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
4.本导则适用于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使用后评估。
第二章 技术依据和评估条件
5.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后评估依据下列现行技术标准:
(1)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T 273;
(2)《被动式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13(J)/T 263;
(3)《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施工及验收规程》DB13(J)/T 238;
(4)《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评价标准》DB13(J)/T 8323;
(5)《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检测标准》DB13(J)/T 8324;
(6)其他相关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
6.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的后评估工作应在项目投入正常使用一年后,且使用率达到60%以上时进行。
第三章 评估报告
7.受委托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后评估工作,并向委托方出具项目后评估报告。
8.项目后评估报告应包含项目基本概况、评估依据、评估分析、评估结论及建议,当有其他问题需要说明时,可增加其他需说明问题项。
9.项目基本概况应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规模、开竣工时间、使用运行时间、使用率等内容。
10.评估依据。包含技术标准、技术资料、检测报告等内容。
11.评估分析应包含室内环境监测数据、能耗数据等实际运行数据与设计目标的对比分析等内容。
12.评估结论及建议。评估结论应明确项目运行数据与设计要求是否相符。
第四章 评估内容和计算方法
13.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内容应包含室内环境参数、能耗参数、外围护结构性能参数、新风设备性能参数。
14.室内环境和能耗参数均包含设计参数和运行数据。
15.室内环境设计参数和运行数据应包含:室内温湿度、室内噪声、室内二氧化碳浓度(公共建筑)、新风量、室内PM2.5浓度。
16.能耗设计参数和使用数据均应包含:年供暖(冷)需求、一次能源消耗量。
17.外围护结构性能的设计参数和实际参数均应包含: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建筑围护结构气密性。
18.新风设备性能设计参数和实测参数均包含热回收效率和单位风量风机耗功率。
19.评估数据采纳
(1)设计参数应采纳施工图设计中的数据。
(2)运行数据应采纳依据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检测标准》的实际检测数据。
20. 数据计算
(1)运行工况与设计工况一致时,可直接用运行能耗与设计能耗进行对比,计算运行能耗与设计能耗的偏差。
(2)运行工况与设计工况存在差异时,应以实际运行时的室内环境作为输入参数,对设计能耗按照运行工况进行折算。折算模型,应与评估项目工程设计使用同款软件。
(3)折算方式,应以能耗统计时间内冬季、夏季实际运行的室内平均温度、设备开启率、运行时间、使用率及室内热源情况为输入参数,代入设计模型,当住宅以户为单位进行评估时,应考虑邻户的使用率和室内温度,根据实际情况代入计算模型,模拟计算得出运行工况下的目标能耗值,即设计修正值。
(4)以设计修正值作为基准,与实际运行能耗进行对比,计算运行能耗与设计修正值的偏差。
第五章 评估结论
21.当室内噪声和能耗实测值与设计值(设计修正值)的正偏差,不大于设计值(设计修正值)的10%时,可评估为实际与设计相符。
22.当室内噪声和能耗实测值与设计值(设计修正值)的正偏差,大于设计值(设计修正值)的10%时,评估为实际与设计不符。
23.当实际与设计不符时,应根据实测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新风热回收效率、新风机组安装后的噪声结合实际使用情况,综合分析产生差别的原因,并给出改善建议。
第六章 评估程序
24.建设单位(或与业主共同)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后评估,第三方评价机构,现场确认项目使用率和使用时间和使用条件。
25.当满足后评估条件时,建设单位(或由其委托相关服务机构)组织相应资料。资料详见附表一、附表二。
26.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是对资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审查。
27.资料数据不足以支撑后评估工作的开展时,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通知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相关证明材料。
28.形式审查通过后,由专业评估机构开展后评估工作,专业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导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的技术要求进行分析评估,并出具后评估报告。
29.专业评估机构应及时对项目后评估结果在信息平台发布。
附表1
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基本信息表填写说明:
1.本表为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后评估必填信息表,所有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后评估的项目均需按说明填写该表,并对需要解释的地方进行进一步补充说明。
2.所有的“*项”皆为必填项,所有非“*项”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对应项的填写说明进行填写。
3.建筑面积:指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包含地上面积和地下面积。
4.套内使用面积:指建筑套内设置供暖或空调设施的各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之和,包括卧室、起居室(厅)、餐厅、厨房、卫生间、过厅、过道、贮藏室、壁柜、设供暖或空调设施的阳台等使用面积的总和。
5.能耗指标:标准值指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标准中的要求限值。
6.年一次能源消耗量(年一次能源总需求):可按现行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通过一次能源转换计算得到。
7.建筑能耗统计:填写计入一次能源消耗总量的用能项进行勾选。
8.终端能源总消耗:为终端直接消耗的能源,以计量表计量数据为准。其中可再生能源为项目能源及可再生能源项中各项可再生能源利用总和,即供能总计。
9.室内环境:需按冬季和夏季分别填写室内环境参数的实测值和设计值。
10.围护结构热工:实测值为建筑投入使用一年后且使用率达到60%以上的实测值;标准值为河北省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标准中的要求限值。
附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