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建质监[2020]7号
沧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关于开展市区2020年度钢结构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专项巡查的通知
市区各建设、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钢结构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消除工程质量隐患,确保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根据沧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年度工作安排,决定自6月22日起开展市区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执法专项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范围
沧州市区在建的钢结构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钢结构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设计变更文件的审查情况;
(二)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主要抽查各方责任主体现场质量管理人员的专业配备情况、掌握和执行工程技术标准情况,电焊工等特殊工种的配备数量及持证上岗情况等;
(三)监理单位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监理方案的编审和执行情况,现场监理人员的旁站监理情况;
(四)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和执行情况,方案的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等;
(五)钢结构工程实体质量情况,主要抽查钢构件的加工质量、主要原材料质量的进场验收情况、钢结构的安装质量、涂装质量、安全及功能检验情况等;
(六)施工技术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条理性等,重点抽查检测机构的检测资质符合情况和检测要求的执行情况。
三、组织安排
本次巡查共抽取了12个在建钢结构工程,自6月22日开始,历时5天,为保证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拟租用巡查用车1辆,聘请质量专家2人,具体安排如下:
组长:朱宏利
成员:万立红、赵宝骏、田野、康思银、孙 军
四、相关要求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积极配合此次巡查工作,对巡查中提出的问题,严格落实质量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二)质量巡查应兼顾检查的突击性和工作效率,原则上最多提前半个工作日通知受检工程和相关责任主体。
(三)巡查组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确保公平、公正的开展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