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2019年11月23日,邯郸市武安市高教园区河北中普幼儿师范学院B1食堂工程,塔吊在进行拆除作业时发生倾覆,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武安市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塔吊安拆单位为武安市延明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武安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该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2019年11月26日,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水厂自来水管线拼接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土方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中心,施工单位为廊坊市忠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共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安委办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治,严厉打击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等法定手续擅自施工行为,坚决防范事故发生,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正值年终岁尾,抢时间、赶工期现象开始抬头,是安全生产关键时期、事故多发期。各地要坚持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认真分析、梳理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隐患和不足,以及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和弱项,制定有针对性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和“管合法也要管非法”的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督促企业把安全第一放在脑中、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上,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落实,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切实做到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要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健全完善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切实将安全责任层层压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严格落实企业定期检、项目部每周检、班组天天检,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要全面到岗履职,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应同工人同时上班、同时在班、同时下班。督促施工企业狠抓“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整治,对违章行为真抓、严管、重罚,消除事故风险苗头。监督监理单位人员按要求到岗到位,按要求实施监理,突出做好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审核及施工专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敦促施工单位整改。
三、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
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和全省部署会议要求,突出排查整治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法定建设手续擅自施工及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行为。对于违法施工、非法建设项目一律停工整改,直至手续完善、安全隐患消除。同时,要按照省安委办和我厅关于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冬季施工作业特点,强化施工现场的防冻、防滑管理,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禁雨雪和大风天气强行组织作业;加强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危大工程的检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高风险点的防控。发现未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未按规定审核论证、未按专项方案施工等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切实做好班前安全教育活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提高作业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加强现场临时设施、设备的管理,做好设备的检测、维修、保养、自检,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确保冬季施工机械安全运行;对停用的机械设备,要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配电箱,安全装置要制动到位,齐全有效。
四、严肃事故报送和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各地要做好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救援和处置,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要加强舆情监测管控,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准确发布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事故查处督办机制,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加大对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人员执业资格的处罚力度。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纳入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