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和《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已签订安责险框架协议保险机构名单的通知》的函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现将《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和《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已签订安责险框架协议保险机构名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都明确要求在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实施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主动作为,把督促企业积极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发挥其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作为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与保障能力的重要任务落实好。
二、加强宣传,积极推广。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普及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优越性。引导建筑施工企业以政策为导向,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细化工作措施,完善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并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常抓抓长。
三、协调联动,稳步推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与应急、保监等部门协调联系,实现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保险信息的共享,促使企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针对自身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状况,自主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切实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积极作用,推进工作逐步深入。
附件:1.河北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细则
2.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已签订安责险框架协议保.险机构名单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12月6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