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文玲同志在全省安全生产巡查动员会议上讲话
- 发布时间:2019-11-30 15:39:55
- 发布者:河北海滨建工集团
尊敬的桐利常务副省长,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安全生产巡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讲几点具体意见。一会儿,袁桐利常务副省长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关于安全生产巡查工作
这次安全生产巡查,是继2017年对各市巡查、2018年对省有关部门巡查后,第二次对各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巡查。做好巡查工作关键要把握住以下几点:
一是巡查的总体安排。省安委会组成6个巡查组,由厅级领导干部带队,从本月开始到明年1月中旬结束,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巡查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市,第二批巡查石家庄、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每个设区市巡查时间约为1个月,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不少于7天。对问题突出的地区,适当延长巡查时间。要按照巡查准备、进驻巡查、巡查报告、巡查反馈、督促整改及成果运用等5个步骤开展巡查工作,延伸巡查时,每个设区市抽查不少于5个县市区,3个乡镇(街道),近两年来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县市区和乡镇必查;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不少于5个乡镇(街道);每个市抽查开发区、工业园区不少于3个,抽查企业总数不少于15家,暗查暗访不少于3次。
二是巡查的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巡查报告、意见反馈、问题处理、情况报告和通报、舆论宣传及曝光、信访受理、请假报告、考核评价等8项制度,规范巡查工作,保障巡查工作顺利实施。灵活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列席会议、调阅资料、受理举报、召开座谈会、走访问询或暗查暗访、实施约见或者约谈、调查取证等多种方式开展巡查,综合运用公开通报、媒体曝光、追责问责等手段,强化警示震慑,确保巡查取得实效。
三是巡查的各项要求。巡查办要加强协调调度,全面掌握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巡查组传达省领导指示要求,有力指导巡查工作开展。各巡查组要加大函告和约谈力度,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事故增幅较大、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或突出问题地区,要专门致函或约谈,指出存在问题,督促限期整改;要加大曝光力度,对巡查发现的重大突出问题、非法违法行为及典型案例等,要在主流媒体予以曝光。被巡查地区要大力支持巡查工作,为巡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巡查人员要严格巡查纪律,严守保密规定,如实报告巡查工作情况,对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按规定程序请示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私自向被巡查单位透漏有关信息,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要严肃问责,切实维护巡查工作权威和严肃性,确保巡查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关于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
11月22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王勇国务委员传达了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刘鹤副总理对开展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进行了安排部署。11月23日,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方案》分三个部分,明确了集中整治的总体要求、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目前,省安委办按照全国会议、国务院安委会方案以及省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省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等10个行业领域三年安全专项整治,正在研究制定《全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为确保整治效果,初步计划整治时间到明年底结束,比国家延长10个月。整治期间,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准确把握目标任务。一是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二是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三是坚决整治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落实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无证上岗以及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易引发事故非法违法行为,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减少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第二,突出抓好综合整治。一是各级各部门对照综合整治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突出查找在安全监管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二是聚焦安全事故开展警示教育,坚持以案说法、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一次安全事故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要覆盖到所有党政领导干部、部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明天,将召开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议,其他行业警示教育工作也要立即开展。三是聚焦作风纪律,将综合整治5个方面突出问题作为此次安全生产巡查和明年对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巡查的必查内容,推动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第三,紧盯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冶金、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消防、旅游、有限空间作业等10个行业领域三年安全专项整治,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危险化学品,在抓好国务院安委会方案明确的4项整治内容的同时,重点整治化工行业攻坚行动进展缓慢问题,主要是“一企一档”“一园一档”等台账清单内容不完善;未严格按照评估标准实施“四个一批”分类;列入关停取缔企业关停不到位,物料处置不彻底,关键(危险)部门设备设施和危险装置未拆除;搬迁入园、提升改造、做强做优方案制定操作性不强、保障措施不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进展缓慢,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接入工作等。年底前,列入关停取缔的236家企业,要全部关停到位,完成79个化工园区内358家化工生产企业和园区外258家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的信息接入。
煤矿,重点整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假借整合改造或以技改名义生产、停产停建矿井偷采盗采和违法组织生产建设、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不到位、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矿井防水防火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年底前,下达给各市的关闭任务必须如数完成,9处未验收关闭矿井要加快验收进度,已验收的要确保关闭到位。
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使用干式制动器的无轨车辆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冬季放矿不规范等问题。要切实加强尾矿库冬季筑坝和放矿管理,已经确定关闭的142座尾矿库年底前必须关闭到位;要扎实开展矿山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回头看”,彻底淘汰“四不像”车辆。
消防,重点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群租房、老旧小区、民宿客栈等场所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小微企业、家庭作坊违规搭建、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
冶金,重点整治钢铁企业煤气安全设备设施缺失、施工区域煤气隔断措施不到位,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制度执行不到位,维修作业安全确认、交底、监护不到位;涉皮带通廊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完善、应急准备和处置能力弱、执行《带式输送机安全规范》不到位等问题。要深刻吸取邯郸兴华钢铁“10.24”火灾事故教训,尽快完成全省318家冶金、建材企业皮带通廊的专项检查;要切实加强煤气安全管控,对65家钢铁企业煤气专项治理逐一进行验收;对121条机械防护和能源隔离试点生产线进行“回头看”,确保年底前完成改造。
交通运输,要深刻吸取江苏宜兴“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黑客车”和“黑客运企业”、“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三超一疲劳”、农村车辆违法载人和严重超员等问题;临水临崖、桥梁隧道、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马路集市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建筑施工,重点整治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
燃气,今年以来,全省共发生22起燃气爆燃事故,其中液化石油气爆燃事故16起。国办督查室曾通报我省高碑店市和白沟新城液化石油气问题。近期,新华社、半月谈等媒体连续报道我省多地瓶装液化石油气存在黑气站、气瓶黑户、气瓶“嘴对嘴”充气等现象。我省督查发现,个别地区液化气站为谋取利益,违规将液化石油气掺入二甲醚,极易腐蚀钢瓶瓶阀密封圈,造成泄漏,引发爆燃。各级住建、应急、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持续开展排查整治,严查严打非法站点和街头游商倒灌行为,严厉打击掺混二甲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燃气站无证经营,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问题。
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整治涉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燃爆粉尘的有限空间风险防范不到位;相关制度规程执行不到位,作业人员培训不到位、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不规范;“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规定不遵守;未对照《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指导书》《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指导手册》实施作业等问题。
旅游,重点整治旅行社违法租用无运营资质旅游大巴,不签订租车合同,不购买责任险,对采购要素产品及线路不进行风险评估,不落实导游安全责任;景区玻璃栈桥类旅游项目违规运营;景区客流预报预警制度不完善,游客密集区域不实施流量分级管控措施等问题。
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民爆物品、水利、农业机械、渔业船舶、铁路、民航、电力、油气输送管道等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第四,“全覆盖”“零容忍”整治问题隐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问责”五步工作法进行。一是督促执法企业自查,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严格细致检查每个环节和部位,建立隐患排查整治清单,及时整改销号,切实做到真查真纠真报,不缺项、不走偏。二是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查企业名单。省级重点检查各市执法计划落实情况,对事故频发、问题集中、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抽查执法。各市重点检查各县执法计划落实情况,对辖区内高危行业企业和一般行业的重点企业进行抽查执法。各县对辖区内高危行业企业和一般行业的重点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三是挂牌督办整治重大隐患。对重大隐患“零容忍”,按照“五落实”要求,全部列出清单、挂牌督办、限期销号。
第五,严格责任追究抓反面典型。一是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的原则,对企业及其责任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法定责任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因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导致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事故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对排查发现的非法行为,依法依规从重处理,该停的停、该关的关、该罚的罚,纳入诚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二是分地区和行业领域抓反面典型,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集中整治工作不力,重大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以及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连续发生一般事故的,按规定追究相关党政机关及责任人的责任。通过下整改令、警示约谈、全省通报、媒体曝光等方式进行问责,问责情况通报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选拨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一是各地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二是实行领导包联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三个必须”和属地监管原则,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包联全覆盖。三是实行台账清单,各级各部门建立“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即:建立集中整治工作台账和排查整治清单、案件查办清单、违法企业处罚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一个台账、三个清单”,即:建立企业集中整治工作台账和风险管控清单、隐患治理清单、内部追责问责清单。四是建立月通报、季调度及定期打分排名制度,打分结果列为年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