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对国庆节后复工复产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 发布时间:2019-10-07 15:14:30
- 发布者:河北海滨建工集团
为认真贯彻落实10月2日杨慧书记在市应急管理局调研讲话精神,10月1日全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大会梅世彤市长、刘强副市长讲话要求和10月3日全省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沧州市应急管理局迅速进行部署安排,召开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调度会。
沧州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聂进厂主持会议并就当前企业节后复产复工等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提前做好复工复产各项准备及应对工作,采取超常规措施,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在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摸清复工复产企业和项目底数,严格落实复工复产验收标准和要求,确保复工复产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三、严明纪律,强化追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复工复产期间的监管监察力度,严厉打击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工复产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防事故发生。各企业要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深入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名员工,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四、强化应急,持续驻守。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值守,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场所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继续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进行驻守督导,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双控”机制建设,对重点区域、关键部位、重要岗位、工艺流程和作业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万无一失。
沧州市安委办在会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国庆节后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管的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