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质监站关于开展“2019年质量月”工作方案
- 发布时间:2019-09-30 08:26:04
- 发布者:河北海滨建工集团
为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推进中共沧州市委、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沧发【2018】30号),深入推进质量兴市、品牌强市战略目标,落实2019年沧州市“质量月”活动方案,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在全市营造浓厚的质量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进高质量发展,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全社会着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的平台作用,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为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做出新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二、活动主题
共创中国质量 建设质量强市
三、活动时间
2019年9月
四、主要活动
(一)加强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
利用门户网站媒介广泛宣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质量动态,提升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责任意识。向各建设项目分发《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宣传国家建筑工程规范及标准,强化各建设项目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和质量责任。
(二)开展在建建筑工程使用保温材料质量专项检查
组织开展在建建筑工程使用保温材料质量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建筑保温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规格型号、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复检报告等是否符合工程设计和规范标准要求,并按规定开展监督抽测,切实摸清在建建筑工程使用保温材料的质量状况。
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保温材料市场秩序,杜绝“非标”真空绝热板等不合格建筑保温材料进入施工现场,确保建筑保温工程施工质量。
(三)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巡查
组织开展全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巡查。主要检查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参建各方责任单位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工程技术资料、主要建筑材料和构配件质量等,积极响应我市“质量月”活动开展落实,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总体水平。
(四)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技术培训
组织开展预拌混凝土企业技术人员培训,提高预拌混凝土企业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及时更新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增强预拌混凝土企业市场竞争力,确保我市预拌混凝土供应质量。
(五)开展工程质量投诉集中清理专项行动
组织开展清理市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遗留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加大对质量投诉的协调处理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及各方合法权益。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为活动提供组织保障,切实落实好各项工作。
组长:温和民
副组长:孙玉清、李桂明、刘彦振、郭勇
成员:刘献忠、刘劲松、翟金铎、朱洪利、燕宏翔、白云、于洪刚
(二)活动要求
1、突出主题。通过“质量月”活动,强化质量意识、品牌意识,提高监管效能,促进工程质量的提升。
2、精心组织。对各项活动制定方案,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有序推进。
3、确保实效。对各项工作措施要按时完成要求。注重成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