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沧州市住建系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反馈问题隐患整改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沧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反馈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沧安委办〔2019〕95号)精神,全力做好全市住建系统“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隐患”对号入座、自查自纠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将考核巡查反馈问题隐患转化为倒逼工作新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加强整改落实,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对号入座、举一反三,严格标准、完善机制,加强督导、彻查彻改,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开创新时代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新局面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对号入座,全面排查。认真对照考核巡查组移交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层面的隐患和问题,逐条逐项,对号入座,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确保彻底排除类似隐患和问题。
(二)举一反三,彻查彻改。以考核巡查组指出的全省共同存在的3个方面问题和不足为导向,深入排查,主动查摆,分级分类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问题整改方案,建立整改责任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标准、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分析研究,对照存在问题逐条逐项对考核巡查组提出的涉及住建系统4个方面工作建议进行分解细化,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推动建议落地见效。
(三)追根溯源,立足长远。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组所提意见建议和有关整改要求,查找隐患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性原因,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体制机制、标准规范和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构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推动考核巡查成果转化工作。
三、内容及分工
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组共发现102项具体问题,其中,省级层面3项,延伸巡查的唐山市、邢台市、邯郸市等3个市共99项,涉及住建部门具体问题1项、住宅小区具体问题12项。指出了全省3个方面的共性问题,提出了5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涉及住建系统4个方面)。市住建局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沧州市住建局国考巡查共性问题及意见建议整改落实责任清单》,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格按时限抓好落实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5日至7月10日)
1、局安委办制定《沧州市住建系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反馈问题隐患整改方案》,对考核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
2、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市区企事业单位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整改落实方案,对问题及意见建议整改落实工作进行详细部署。
(二)整改落实阶段(7月10日至12月31日)
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组整改工作要求、国务院安委会考核巡查组考核巡查河北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反馈会议精神以及本方案和各自整改落实方案安排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活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建立问题隐患工作台账,制定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5日至10月30日)
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针对考核巡查组指出的及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以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和整改效果核查,对未认真进行自查和整改的企业开展执法。市住建局将组织督查组,赴各县(市、区)开展督查和暗查暗访。同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2019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内容。
(四)汇总上报阶段(12月20日至12月31日)
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将问题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住建局安委办。报告要附具体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清单以及采取的加强改进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办法,制定出台的相关制度规范。对不能如期完成的,要说明理由及采取的措施,明确具体的完成时间。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考核巡查问题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真查实改、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市住建局成立了以杨建峰局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委办,牵头负责整改工作具体事务。各级各单位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成立工作专班,专门负责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的督办和核查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工作专人专管,具体负责。
(二)强化措施,全面整改。对自查发现的具体隐患和问题,要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并对整改效果进行核查,确保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考核巡查组指出的共性问题和所提意见建议,要逐条逐项进行对照检查,研究制定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和贯彻落实的措施及办法。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和改进方式方法,提高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水平。
(三)严格督查,曝光问题。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强督导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的方式,深入基层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零容忍”。对搞形式、走过场,工作不重视,自查不彻底,措施不到位,不能按期整改落实的,要在当地及市级主流媒体予以曝光。问题严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定期调度,及时报送。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主管负责人,每月对本地、本行业领域问题隐患自查自纠、整改落实、解决措施、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进行调度,掌握工作进度和整改质量效果,对影响整改的各类问题及时指导解决。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局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每月30日前,将本地、本行业领域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住建局安委办。
联系人:左攀华,丁佳宇 联系电话:8698672
电子信箱:czsajb@163.com
附件:1、沧州市住建局国考巡查共性问题及意见建议整改落实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