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生态环境部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第一轮至第三轮及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定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今年年初,生态环境部对我省开展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第一轮至第三轮督查,并将1026个问题交由我省督办,其中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138个,涉及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和邯郸等8市。现将有关问题清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核查,做好问题整改。
一、认真核查整改并反馈落实情况
请各市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对照生态环境部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交办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单位和企业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问题认真整改,对整改结果要逐一核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涉事企业和单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请有关市将核实和整改处理结果反馈我厅。附件1-3有关问题请于7月18日下午5时前反馈;附件4有关问题请于7月11日下午5时前反馈(扬尘污染问题清单下载地址:aqzx3209@126.com,密码:abc12345)。
二、开展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施工扬尘污染问题
各地要认真按照《河北省大气污染集中整治夏季会战方案》《2019年全省建筑施工与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和充实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力量,建立扬尘污染企业(点位)名单和责任清单,落实动态管理机制,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对6月底前未实现施工场地“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的项目,要加大督办工作力度,确保7月2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同时,要强化扬尘达标管理,严格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对超标严重的,纳入重点污染源监管,依法从重处罚。对符合现场管理要求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项目,原则上不实施停工。雄安新区实施更为严格的扬尘管控措施,全面建立绿色施工体系。
三、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建立完善相关制度
各市要按省大气办《关于印发<河北省大气污染集中整治夏季会战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当地划定并公布的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建立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排放检测、超标撤场等制度,禁止使用超标排放工程机械,坚决遏制冒黑烟现象。
联系人:陈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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