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沧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沧建〔2019〕47号
沧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沧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沧州市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
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我市集中开展违法违规用地建设采矿采砂和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其中市住建局牵头负责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扎实推进工作开展,
经研究,制定了《沧州市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要立即组织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许可要求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等各类违法违规建设问题排查情况,务必于6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相关情况分别报送至市城管局、自规局、住建局汇总。
市住建局联系人:刘剑羽 联系电话:8698238
邮 箱:czszjjjgk@163.com
市城管局联系人:耿雨微 联系电话:3208787
邮 箱:zfj-ywk@163.com
市自规局联系人:王亚军 联系电话:2129268
邮 箱:121584975@qq.com
市住建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6月5日
沧州市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遏制和纠正我市违法违规建设问题,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省“两会”、市委九届五次全会和市“两会”部署要求,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解决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为重点,全面彻底排查,依法依规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控机制,打造公开公平、依法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为沧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党政同责,属地负责。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新官要理旧账,敢于动真碰硬,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市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及时跟踪问效,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整治任务。
(二)聚焦问题,务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硬、效果实,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治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三)依法依规,稳步推进。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坚持以政治纪律为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纪为准绳、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客观分析问题形成的历史原因,认定事实、分清责任、依法整治,确保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对情况复杂、时间较长的历史遗留问题,分类处置、精准施策,不搞“一刀切”,依法保障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坚持标本兼治、主攻治本,着眼长远、规范管理,按照“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严格规划管理和行政审批,构建常态长效机制,加强日常执法监管,确保违法违规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
三、工作目标
通过1年时间的专项整治,集中解决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切实做到整改到位、处罚到位、问责处理到位,坚决消除违法存量,杜绝增量,防止新的违法违规问题发生;完善相关政策体系、法规标准和监管制度,强化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监管,对新增违法建设实施“零容忍”,织密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查处制度,坚决根治违法建设问题屡禁不止的顽疾。
四、整治重点
全面排查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规划许可要求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等违法违规建设问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责令停止建设和施工,依法依规采取拆除、没收、罚款等措施进行整治。
其中,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纳入违法用地问题统计。
五、工作重点
(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全面排查违法违规建设问题,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确保全覆盖、无盲区。重点摸清违法违规问题的违法性质、审批手续、建设时间、建设规模等情况,逐一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分类建立台账,实施销号管理,并作为督导考核的依据,坚决杜绝瞒报、漏报、错报。
(二)坚决查处,彻底整改。深入开展违违法违规建设整治专项行动,分类施策、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违法违规问题多、整改进度慢的地方,紧盯不放、彻底整改,对群众反响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问题,挂牌督办、公开通报,确保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三)源头管控,建章立制。举一反三,立足长远,加强源头管控,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零容忍”管住新增违法违规问题。加大日常执法监管力度,加强监控系统防控力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问题。认真总结提炼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加强改革创新,形成一套制度规范和长效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为根治违法违规建设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六、实施步骤
(一)部署摸底阶段(截至2019年6月8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未按规划许可要求建设的项目进行排查;市城管局负责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市住建局负责对已取得规划许可、未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各县(市、区)组织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排查情况经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于6月10日前分别报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规局汇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6月9日—12月31日)。各县(市、区)按照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整治一个销号一个,整改完成后,各县(市、区)写出报告、提出销号申请。市住建局作为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现场核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月1日—4月30日)。对情况复杂、时间较长、涉及面广的违法违规项目或需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项目,要制定专项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拉条挂账,加强督导,跟踪问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通过“双随机”及专项执法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严防反弹和死灰复燃。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住建局局长任组长,市住建局、城管局、自规局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站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负责定期调度通报,组织专项督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的上传下达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强力组织推进,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
(二)层层压实责任。各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积极行动、主动担当,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每月15日前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直相关部门汇总。
(三)严格执法督导。各县(市、区)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重点任务,深入一线,真督实查,确保取得实效。要组织开展针对性执法检查,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以儆效尤。建立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工作机制,明确监管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常态化开展突击式、“点穴式”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处置一起、曝光一起,坚决做到“零容忍”。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主流媒体及微信、微博等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及进展情况,严格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及时公开整治结果,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
(四)严肃查处问责。在专项整治中,各地要列出问题清单,落实领导责任,限期查处办结。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破关系网和利益藩篱,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问题背后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形成强大震慑。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我们将提前市政府进行约谈。对禁而不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压案不查、违法违规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擅自开工问题项目台账
2.未按规划许可要求建设问题项目台账
3.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问题项目台账
附件1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擅自开工问题项目台账
填报单位: (盖章)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市 |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具体位置 |
建设单位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建设时间 |
建筑现状 |
违法违规建设面积 |
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 |
整改
责任单位 |
整改
责任人 |
整改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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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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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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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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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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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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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仅填写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擅自开工的项目。对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未按许可要求建设的项目抄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纳入违法用地问题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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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排查发现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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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表报送市城管局。联系人:耿雨微,联系电话:3208787,邮箱:zfj-ywk@163.com。同时报送excel格式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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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未按许可要求建设问题项目台账
填报单位: (盖章)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市 |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具体位置 |
建设单位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建设时间 |
建筑现状 |
违法违规建设面积 |
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 |
整改
责任单位 |
整改
责任人 |
整改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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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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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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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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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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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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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仅填写未按许可要求建设的项目。对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未按许可要求建设的项目抄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纳入违法用地问题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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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排查发现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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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表报送市自规局。联系人:王亚军,联系电话:2129268,邮箱:121584975@qq.com。同时报送excel格式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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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问题项目台账
填报单位: (盖章) 单位:平方米
序号 |
市 |
县(市、区)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具体位置 |
建设单位 |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建设时间 |
建筑现状 |
违法违规建设面积 |
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 |
整改
责任单位 |
整改
责任人 |
整改 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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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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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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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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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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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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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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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仅填写已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但未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施工的项目。对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未按许可要求建设的项目抄告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纳入违法用地问题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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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排查发现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项目一律责令停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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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表报送市住建局。联系人:刘剑羽,联系电话:8698238,邮箱:czszjjjgk@163.com。同时报送excel格式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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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