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办质函〔2019〕317号)和《河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的通知》(冀安委办〔2019〕34号)要求,决定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结合省安委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年”“河北省应急管理新形象宣传年”活动和2019年建筑施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系列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化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营造浓厚安全生产氛围,普及安全知识,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各项安全措施落实,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30日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开展,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采取广播电视讲话、署名文章、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
(一)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紧紧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活动主题,在总结历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精心策划组织好社会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各地统一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要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咨询现场要做到有宣传展板(海报挂图)、有现场解答、有资料分发。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深入工作一线,实地参观,搭建企业与社会公众沟通桥梁。在活动期间,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和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宣传栏墙报等,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举办在线访谈、网络公开课,组织网络直播、网上展厅等活动。宣传咨询工作要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特别要大力宣传管道燃气户内技防措施,强调使用不锈钢波纹管或铠装管、自闭阀、带熄火保护装置燃具的重要性。
(二)开展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等“七进”宣讲活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负责人要深入辖区建筑施工、燃气企业对口宣讲,结合本地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宣传《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年活动方案》《城镇燃气管理办法》《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引导辖区建筑业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指导企业负责人面向企业职工深入交流研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方法等,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机制。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安全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持续提升机关干部职工安全素质。各部门要制定工作计划,制作宣传教育资料,组织开展相关活动。要加强家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素质,特别是家庭燃气、液化气使用等安全知识的宣讲。
(三)开展“安全同行”大型公益宣传活动
各地要制作或购置安全类车贴,免费进行发放,充分利用地铁、公交车、长途客运车、货车、私家车等开展安全宣传活动。要在车内车外粘贴安全车贴,利用车载电子屏播出安全标语、安全提示等,做到营运车辆全覆盖,私家车分阶段推广。宣传标语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安全心中驻,幸福花常开”“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为主。要与当地电视台、电台、新媒体联合举办“安全同行”话题互动,吸引更多社会公众参与安全宣传活动。印制宣传海报在企事业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张贴,营造浓厚氛围。
(四)开展12350有奖举报集中宣传活动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地要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12350有奖举报宣传牌样式,以应急管理部门为主导,重点在本辖区施工企业、燃气企业、施工现场、农村、社区、农民工业余学校等区域,集中推进悬挂工作,采取组织开展“12350—安全伴你行”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发放12350有奖举报提示卡、利用户外电子屏和社区广播宣传有奖举报内容等方式,进一步扩展12350有奖举报宣传范围,形成人人知晓举报内容、人人监督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提升全行业安全素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技能培训,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及论证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促使全行业增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重视程度,提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水平。要加强燃气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提高岗位技能水平,保证人员持证上岗。结合近期汛期灾害多发、夏季高温施工等特点,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教育从业人员,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统筹推进,深入开展施工、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汲取衡水“4·25”事故惨痛教训,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和隐患排查迫切性的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质量安全手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加大对事故多发、频发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燃气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管道燃气设施、加气站、液化气站安全检查。严格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要把此项行动与建筑施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共同推进。积极创新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七)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汛期防灾、危大工程等重点环节,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原则,组织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选取多家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工程项目部、燃气企业开展活动,演练过程中应安排人员进行现场讲解,介绍模拟事故类型、正确处置方式和紧急避险注意事项,同步开展事故防范和救援知识的普及,进一步增强建筑施工、燃气行业作业人员防灾避灾、自救互救的能力。
(八)开展燃气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
以燃气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征集遴选一批安全警示教育片、公益广告、动漫等作品,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组织一次网上安全警示教育展活动,组织参与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举办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网络有奖答题。各地要在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在公交、地铁、车站、机场、码头、景区、酒店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组织企业开展燃气安全法规知识技能竞赛,督促标准规范制度上墙上网,推动燃气从业人员熟悉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
三、“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燕赵行”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省安委办将组织由专家和媒体记者组成的采访团,深入市县和企业(单位)进行采访报道。
一是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根据全省“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的统一安排,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年”和““安全卫士”“应急先锋”推荐命名活动,曝光一批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突出、监管流于形式等问题企业。推出一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安全生产工作扎实的先进典型,借助媒体力量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是开展“网上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燃气行业管理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燃气企业要用好12350举报电话,开通微信短信等举报平台,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核查属实的,按规定给予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各项活动,紧扣活动主题,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月”工作,并分别参加1次以上主题活动。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专题部署,细化活动方案,抓好督促检查。
(二)创新形式,营造浓厚氛围。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积极筹划“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进一步创新形式和载体,制定科学合理的活动方案,围绕活动主题,充分利用主流媒体、网站,宣传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营造活动氛围,并通过媒体、网络和信息平台等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开展情况,为“安全生产月”活动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对“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进行调度总结,积极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做好总结表彰,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认真做好活动有关文字、图片、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活动开展情况。请各地于6月6日前将联络员推荐表反馈我厅安全中心、燃热中心,“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每周二前将本地区本周内相关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我厅安全中心、燃热中心。7月1日前,将活动总结及《河北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情况统计表》(电子版)报送我厅安全中心、燃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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