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决定》今日施行
- 发布时间:2019-06-05 16:44:11
- 发布者:河北海滨建工集团
5月30日下午,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随后,省人大常委会举办新闻发布会,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副主任刘治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徐向东对《决定》进行了介绍、解读。《决定》自6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决定》主要针对监管体制、招投标及标后履约、违法违规行为监管、市场信息化监管、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突出问题,在强化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方面作出规范。
一是关于招投标环节的监管。招投标领域的“最低价中标”,是建筑行业反映突出的问题之一,由于这一评标方法常被滥用甚至错误利用,带来一系列风险隐患。为确保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和按合同履约,《决定》作出“鼓励优质优价,采用最低价中标的工程推行高保额履约保函”的规定,为推行优质优价提供引领。
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建筑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体现指导性和前瞻性,《决定》规定“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政府投资工程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
二是关于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决定》吸收了当前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做法,并施以相应惩处措施,从地方法规层面提供了保障。首先,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采用经济手段约束建设单位的履约行为,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垫资建设,防止因拖欠工程款引发农民工工资拖欠;第二,强化施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实行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第三,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筑企业应当与招用的建筑工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是关于建筑市场信用和信息体系建设。《决定》规定,建立健全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制度,对其实施重点监管、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措施;利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化监管等。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治疗“违法建设”顽疾,《决定》规定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的一律不得开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确保施工许可与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同步办理、施工场地基本具备施工条件。
五是实行建筑施工扬尘差别化管理。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实施“一刀切”停工,建筑行业反应很大。为此,《决定》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科学评定建筑施工扬尘管理水平,实施差别化环境管控措施,防止出现“一刀切”停工。
徐向东表示,《决定》的施行,是我省立足实际,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解决行业突出问题,有利于实现依法依规,有利于坚持诚实守信,将使我省建筑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优化,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