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和其他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督导方案》的通知
转自: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沧建〔2019〕32号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和其他领域安全生产
集中排查整治督导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市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建筑施工和其他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督导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30日
建筑施工和其他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督导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建筑施工和其它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动员大会精神,扎实推进建筑施工和住建系统其他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在全省迅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的紧急通知》和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督导时间
2019年5月1日至5月20日。
二、督查重点
主管部门方面:
(一)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情况。
(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情况。
(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四)物业管理、村镇建设、房屋安全等其他领域安全生产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主体方面:
(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组织管理
1、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等情况;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安全风险分级辨识管控、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
4、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渡汛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和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处置情况。
(二)建筑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
1、施工单位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带班生产情况;
2、监理单位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
3、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情况等。
(三)建筑施工防火
1、室内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2、油漆、稀料、木材、外墙保温材料等各类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储存和使用情况;
3、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4、宿舍、食堂用电用火管理情况。
(四)物业管理
1、物业服务企业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建立情况;
2、电梯设备、消防设施设备、电气设备等维护管理情况;
3、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
(五)房屋安全
1、危旧房屋、地下车库等排查治理情况;
2、城市危房排查鉴定档案管理情况。
(六)农村危房改造安全
乡(镇)在村或片区委派现场施工安全监督员蹲点情况。
1、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是否规范和安全;
2、脚手架搭接是否安全;
3、场地用电是否规范和安全。
三、督导检查方式
按照“双随机”的要求,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机抽查项目、当面交流意见”的方式开展此次督导检查工作。
四、分组情况
见附件2。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突出重点。各督导组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督导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督查,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严格督查,严处违规。坚持“四不两直”、采用“看、听、问、议”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行动,对督查中发现的制度缺失、人员配备不到位、管理混乱、隐患排查走过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追责、严厉处罚。
(三)严肃工作纪律。督导检查组工作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要力戒形式主义,确保不走过场,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