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书申领使用详细说明
- 发布时间:2019-05-04 09:53:30
- 发布者:河北海滨建工集团
一、电子证书申领流程
第一步:登录“河北省政务服务网”(www.hbzwfw.gov.cn/),使用法人或个人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后,选择相应政务服务事项。
第二步:进入“电子证书”栏目,按需选择相应电子证书的批准件下载或使用件制证。
第三步:批准件可直接下载;使用件需填写使用用途和使用期限提出申请后,待制证完成后可下载使用。
二、电子证书申领注意事项
(一)关于用户和密码
1.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事项,统一通过河北省政务服务网登录申请,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不再使用。
2.尚未在河北省政务服务网注册的,需统一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重新实名认证和注册法人用户或个人用户。
3.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实名认证和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是申领电子证书的唯一凭证,用户密码应妥善保管,经常更换,切勿泄漏他人,防止被盗用。
(二)关于电子证书下载权限
法人用户可申领下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本企业核发资质的电子证书批准件和使用件,可下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本企业聘用人员核发资格的电子证书批准件。
个人用户可申领下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其个人核发资格的电子证书的批准件和使用件。
电子证书批准件在申请事项审批完成和证书制作后即可下载,使用件大约在申请后30分钟即可生成下载。
(三)电子证书下载事宜
企业申请事项审批完成后,在“电子证书”栏目,若长时间无法获取到最新的电子证书批准件或使用件,请联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证窗口,联系电话:0311-87805338。
三、电子证书使用注意事项
(一)启用时间。自2019年5月1日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行政许可类事项只核发电子证书。8月1日起,原持有纸质证书的单位和个人可下载相应资质资格的电子证书。
(二)法律效力。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有相同法律效力。企业自行打印的有效电子证书纸质件具备法律效力。
(三)证书验核。对于有效期内的纸质证书,证书验核方应及时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的信息查询栏目,对纸质证书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四)原纸质证书处置。实行电子证书后,除首次申请行政许可事项外,升级、变更、延续等均需在申请后及时将原纸质证书交回。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关于电子证书照片。申请从业人员资格,需按要求上传人员的近期免冠照片,否则不予受理。
(二)新注册用户与历史信息。企业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注册登录后,可调取历史申请信息。因企业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注册信息中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不正确,会导致历史申请信息无法显示。企业可将原来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注册的用户名、当前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咨询服务邮箱(zxfw@hebjs.gov.cn),申请处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与法人库不匹配企业名单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