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4-13 08:55:15
- 发布者:河北海滨建工集团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2019年3月21日,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损失十分惨重、影响十分恶劣、教训十分深刻。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忧患和安全意识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江苏“3.21”爆炸事故惨痛教训,避免出现类似2018年二季度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状况,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和隐患治理迫切性的认识。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认真落实建筑施工开(复)工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再排查再落实
各地要以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设施运营、老旧房屋使用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按照开(复)工验收计划,规范验收程序,根据“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开(复)工验收责任落实到人。针对近期全国塔吊等起重机械事故多发问题,要认真开展建筑起重机械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不放过任何一个企业、任何一台设备,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自下而上层层建立台账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整改到位、不留隐患。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责任;做好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加强供热、供气、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开展城市桥梁安全防护设施隐患排查整治。加强老旧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三、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
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13号)要求,深入摸排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危险化学品,建立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建立数据库。加强重点领域危险化学品治理,深入开展城镇燃气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摸排和隐患治理以及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等工作。加强宣传教育,杜绝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
四、加强应急值守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加强事故灾情信息核实、上报,避免迟报、瞒报、谎报,确保出现紧急情况能够科学有效应对处置。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2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