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巡查暗访工作
- 发布时间:2019-04-13 09:07:29
- 发布者:河北海滨建工集团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进住建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和我省“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管,促进全省工程质量水平持续稳步提升,现就2019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巡查暗访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省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为主线,以“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和常见问题专项治理”为重点,扎实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巡查暗访,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健全质量巡查暗访制度。各市要建立质量巡查暗访专家抽取、培训及评价制度和质量巡查执法文书回复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质量巡查暗访制度体系,提升质量巡查暗访工作效能,充分发挥质量巡查暗访监督执法作用。
(二)确保巡查暗访频次数量。省级全年开展两次全省质量巡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暗访检查,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质量巡查,冬奥建设项目施工期间每月组织一次质量专项巡查,全年省级检查单位工程不少于70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每季度开展一次质量巡查(暗访),全年覆盖市区内所有市级监管项目和全部所辖县(市、区)。承担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建设任务的市,全年要覆盖所辖县(市、区)所有在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各县(市、区)每季度组织一次巡查,每次巡查要覆盖辖区内所有在监项目。
三、重点巡查暗访的范围
(一)重点区域和企业。坚持差别化原则,重点巡查暗访质量监管力量薄弱、整体水平较差和近两年未检查的县(市、区);重点巡查暗访近三年因违反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被行政处罚、约谈的施工企业承建的项目;重点巡查暗访质量投诉频发的开发企业在建的工程项目。
(二)重点工程范围。加强冬奥项目、雄安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城市轨道交通、大型公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配套等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日常监管和巡查暗访。
四、巡查主要内容
(一)属地质量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建设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情况,冬奥项目、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项目、人才公寓等重点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国务院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施工建设及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质量巡查暗访等工作开展情况等。
(二)企业质量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责任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工程质量规范标准及相关质量管理规定情况,合同约定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情况,施工现场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和工程实体质量等(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站在让老百姓住上“安全房、放心房”、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政治高度,按本通知规定的频次、范围、重点,保质保量扎实做好本级质量巡查暗访工作。通过省、市、县(市、区)三级质量巡查暗访,发现区域工程质量监管的共性问题和突出矛盾,破解质量监管的体制机制障碍,创新有效监管方式,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向更深层次开展,促进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二)严格依法依规,查处质量违法行为。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巡查暗访发现的质量问题,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到位,切实消除质量隐患。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巡查暗访发现的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按职责权限,直接实施或移交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实施行政处罚,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质量责任,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巡查暗访发现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质量保证体系缺失、存在严重质量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项目,要约谈相关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相关责任人,督促企业提高质量意识,认真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
(三)严守工作纪律,落实廉洁自律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质量巡查暗访工作程序和要求,正确履行质量巡查暗访职责。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检查人员对巡查暗访结果承担工作质量责任。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工作纪律,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巡查暗访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巡查重点检查内容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3月13日
附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巡查重点检查内容
一、施工阶段责任单位质量行为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质量责任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重点抽查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情况,“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签署及质量终身责任信息档案建立情况,施工前办理勘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工作情况,组织竣工验收情况等。
勘察设计单位:重点抽查参加质量验收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勘察设计文件签字、盖章情况,设计单位在施工前,向施工、监理单位技术交底情况等。
施工单位:重点抽查施工项目部人员配备及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到岗履职情况,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技术交底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施工现场设置质量保证体系人员照片公示情况,钢筋等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验收复检情况,混凝土试块留置及送检情况,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情况等,严防“地条钢”、伪劣电气工程原材料等不合格材料用于建筑工程。
监理单位:重点抽查监理项目部人员配备及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情况,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制定和落实情况,对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审查情况,见证取样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质量验收、质量问题通知单签发及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复查情况等。
检测单位:重点抽查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测报告质量情况等。
二、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质量
重点检查工程勘察报告、工程设计文件深度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合法有效;工程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是否经审查合格,审查合格书、审查报告、审查意见书是否签字签章齐全;施工图审查意见是否落实到工程勘察报告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抗震设防、无障碍设施等质量管理规定的情况。
三、工程实体质量
重点抽查涉及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安全、建筑节能、主要使用功能的关键部位及施工作业面质量。突出对质量投诉比较集中的楼板、墙面裂缝和屋面、外墙、厕浴间渗漏等质量常见问题以及无障碍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钢筋:重点抽查钢筋的规格、数量、位置、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位置情况,箍筋的弯勾角度、平直段长度等情况。
混凝土:重点抽查混凝土养护情况,混凝土强度、外观质量、成品保护及质量缺陷处理及框架结构梁柱节点混凝土浇筑等情况。重点抽测主要混凝土构件几何尺寸、混凝土强度、保护层厚度等实体质量情况。
模板:重点抽查后浇带模板支设、危险性较大的模板分项工程执行规范标准及施工方案情况等。
砌体:重点抽查砌体构造柱、圈梁、水平系梁及拉结钢筋设置情况,填充墙与顶部梁板的拉结情况,楼梯间、人流通道填充墙钢丝网砂浆加强层的设计和施工情况等。
节能:重点抽查外窗(Low-E玻璃)和保温材料品种、规格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室内分户墙、采暖房间与非采暖公共空间保温层施工情况等。
电梯工程:重点抽查电梯平面尺寸、电梯基坑深度、井道圈梁设置、电梯层门洞口尺寸、召唤盒预留位置、电梯吊钩设置等。
四、工程技术资料
检查工程技术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及与项目建设进度同步情况。重点抽查主要原材料进场验收和复检、不合格材料退场、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监理通知、质量问题处理等资料。
五、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
重点抽查施工现场影响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钢筋原材及连接件、防水材料、电线电缆、接线盒、砌块材料、保温材料等质量情况,重点抽查装配式结构预制构件、钢结构构配件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设备规格型号、出厂合格证、检验检测报告等情况。